曾子飞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泰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曾子飞重大关联交易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号)、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近期本行通过自查发现与关联方曾子飞发生一笔重大关联交易,该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现进行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信息
姓名:曾子飞
身份证号:362426197507280058
(二)关联关系认定依据
曾子飞系我行股东监事曾献冰关联方,关联关系认定合规有效。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抵押贷款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1.授信额度:人民币119万元
2.授信期限:3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3.资金用途:承包建筑工程资金周转
4.第一还款来源:承包建筑工程收入和家具销售收入
(三)交易定价及条件
1.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公允性原则,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确定,加点幅度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授信业务定价一致,无优于非关联方的交易条件;?
2.担保方式:抵押物位于泰和县国兴农机农资汽车产业商铺199平方米,评估单价为10000元/平方米,估价199万元,抵押物足值;
3.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还款。
三、重大关联交易认定依据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监管规定及本行制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四、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1.业务部门发起:营业部完成尽职调查,形成《授信调查报告》,明确交易背景及风险评估结论;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本笔重大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3.董事会审议:本行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笔贷款补充纳入重大关联交易管理;
4.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公允、审批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出具书面独立意见。
泰和农商银行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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