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4周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和强本固基、提质增效的目标不懈奋斗,根据工作安排,在纪念建党94周年之际,县联社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联社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正式党员,机关支部推选3名,沙村支部推选2名,其他支部各1名。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勤勉务实,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所公认;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做社会正能量实践者、引领者和传播者;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评选优秀党员:
1、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2、参加过“黄、赌、毒”等不健康活动的;
3、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较大的;
4、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5、未完成年度个人目标任务的。
三、评选程序。
推荐工作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民主评议,逐级推选。各党支部推荐审批表要求在2015年6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报联社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办公室邮箱),由联社党委审批,逾期不报,视为不推荐。
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党支部一定要负起责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名单,将通过联社内网进行公示。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泰和县联社党委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