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农商银行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关联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第4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内部管理
本行开展关联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由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二、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本行关联交易范围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三、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金额8268.12万元,资本净额154271.62万元,关联方授信金额占资本净额的5.36%,符合监管规定。
四、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一般关联交易1笔,授信金额1000万元,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其中单个关联方单笔最高授信金额10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65%,累计授信金额25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62%,符合监管规定。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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