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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新余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现将本行与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何光宇,注册地址为新余市水西镇府前路133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何光宇出资1900万元,占股95%,李勇江出资100万元,占股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光宇。

  该公司向我行申请授信79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经本行授信业务流程审查,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审议,报董事会审批同意,构成银保监定义下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何光宇,为本行关联方。何光宇,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历任新余市海天贸易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新余市海润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至今任上海达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现任本行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出具独立董事书面同意意见,并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给予新余市禧弗实业有限公司授信7900万元,实际控制人何光宇,本次授信后统一授信总额35115万元(新余市浩华工贸有限公司授信7900万元,集团客户新余市海润工贸有限公司3500万元、新余市恒晟工贸有限公司授信15815万元,其中结构化融资业务转贷款科目管理余额11315万元、新余市浩华工贸有限公司承接新余市晨宇工贸有限公司授信7900万元),单户占我行资本净额2.18%,未超监管标准(10%);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占我行资本净额9.7%,未超监管标准(15%)。授信有效期1年,具体以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批准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授信、贴现、法人代表信用卡等。

  特此披露。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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