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苑坑分理处、松山分理处、大岗山分理处终止营业及注销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整合乡村金融服务资源,顺应金融服务线上化发展趋势,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批复(余金监复〔2026〕20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苑坑分理处、松山分理处、大岗山分理处终止营业。
以上3家营业机构终止营业后,原有全部业务统一划转至新余农商银行钤山分理处及三个普惠金融服务站承接办理。广大客户可前往就近网点办理业务,也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普惠金融服务站办理有关业务。
按照监管规定,3家已终止营业机构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上缴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拟注销金融许可证信息如下:
1.机构名称: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苑坑分理处
机构住所:江西省分宜县钤山镇苑坑街
机构编码:B1298U336050032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3月14日
2.机构名称: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分理处
机构住所:江西省分宜县钤山镇松山街
机构编码:B1298U336050046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3月14日
3.机构名称: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岗山分理处
机构住所:江西省分宜县钤山镇大岗山街
机构编码:B1298U336050040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
发证日期:2022年3月14日
特此公告。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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