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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农商银行关于董事变更及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余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有关规定,本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目前,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程建勇、开根龙、周锐、何萍高、喻玲、周淑芬、李刚、刘燕、黄云平、邹细保,其中何萍高、喻玲、周淑芬、李刚为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中,程建勇、开根龙、刘燕、黄云平、邹细保为连选连任的董事,何萍高为连选连任的独立董事,上述6人任职资格均已获监管机构核准;本行于2023年6月9日收到《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周锐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保监复〔2023〕21号)、《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李刚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保监复〔2023〕22号)、《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周淑芬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保监复〔2023〕23号)、《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喻玲任职资格的批复》(余银保监复〔2023〕24号),新余银保监分局已分别核准周锐担任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李刚、周淑芬、喻玲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亚芬、易永康,独立董事何广文、王彦超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特此公告。
新余农商银行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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