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农商银行 2026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4号修正)等有关规定,新余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2026年三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认定。本公告所述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交易余额合计 |
概述 |
授信类关联交易 |
4634.13 |
贷款、信用卡、债券投资等 |
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
/ |
/ |
服务类关联交易 |
/ |
/ |
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易 |
4236.16 |
存款及其他 |
注: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4号修正)第五十七条规定,上表不包含免予披露的相关交易金额。
三季度内,本行发生1笔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其余均为2026年三季度前发生并延续至本期的业务。
三、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6年9月末,本行资本净额346452.84万元,本行对单个关联方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未损害本行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新余农商银行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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