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农商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本行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周霞、吴春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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