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法人,目前该公司在我行存在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2026年3月上述关联法人在我行存在贷款利率调整事项,具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及标的
2025年7月我行对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授信金额7000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贷款用途为宜春市袁州区秀水南岸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宜春市袁州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贷款利率执行LPR+1.8%,目前该公司贷款余额6990万元。现将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贷款余额6990万元利率LPR+1.8%调整为LPR+1.5%执行,利率调整至2030年7月28日。
二、定价政策及依据
我行与关联方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属于本行正常授信业务,利率调整依据《宜春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确保关联方未享有优惠利益。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目前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共计6990万元,占一季度末资本净额3.10%,符合关联交易监管限额。
四、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2026年3月19日,我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该次关联交易利率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关于调整宜春市袁州区发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报告》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7日,宜春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意该次重大关联交易利率调整事项。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结论意见为同意,未提出异议。
六、其他报告事项
以上交易事项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及本行监事会报告,监事会未提出异议。
宜春农商银行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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