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法人,目前该公司在我行存在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法人在我行存在贷款利率调整事项,具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及标的
授信合同一:2025年3月我行对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贷款年利率执行5.7%。授信合同二:2025年10月我行对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授信2500万元,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贷款年利率执行5.7%。
2026年9月1日,我行将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上述授信合同一贷款利率调整为年利率5.2%执行,利率调整至2028年3月26日;将上述授信合同二贷款利率调整为年利率5.2%执行,利率调整至2028年10月20日。
二、交易对手情况
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我行监事李根牙,故该公司同时纳入关联方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文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99468826D,注册地为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水路7号,实际经营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锦绣大道1536号。其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潢、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体育场馆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从事劳务分包、劳务服务、承接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我行与关联方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开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目前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我行授信余额3500万元,占2026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48%,符合关联交易监管限额。
五、程序履行及决议情况
2026年8月3日,宜春农商银行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认为该次关联交易利率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关于调整江西省中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报告》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10日,宜春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意该次重大关联交易利率调整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董事会表决程序存在不合法的等异常情况,该笔关联交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宜春农商银行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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