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段胡育,注册资本12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12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于都县振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70000万元,占比56%;国盛弘远(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5000万元,占比44%。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2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资产评估,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股东。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行股东,持有我行股金2330.8377万股,占比7.6146%。故其与本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抵押贷款4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40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20000万元,其中: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6000万元、于都县创佳投资有限公司1000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金额合并计算后总计2亿元,本行2022年12月末资本净额16.48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2.14%,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4.3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3年1月12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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