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于都农商银行)《章程》有关规定,决定召开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于都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
(三)参会人员:于都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草案)》;
(四)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五) 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关联交易工作报告》;
(七)审议《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八)听取《于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九)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本行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出席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址: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于都农商银行5楼财务会计部,联系人:丁勇英,电话0797-6223271。
3.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或以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来信(函)请寄: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于都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收件人:丁勇英,邮编:342300。(信封封面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
5.报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8:00-8:50。
6.会务联络:联系人:丁家财 联系电话:0797-6233634, 18879702555。
(三)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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