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2500万元续贷保)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华普成,注册资本4166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12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华普成出资额833.2万元,占比20%;华平出资额3332.8万元,占比80%;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金盆村;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砖瓦制造,砖瓦销售,建筑砌块制造,矿物洗选加工,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持股数量1879.01万股,持股比例6.3227%,故其与本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申请续贷保贷款2500万元,用于归还原保证贷款2500万元,期限5天,利率5.45%,担保方式为保证。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6700万元,其中:抵押贷款300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1200万元,保证贷款25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9200万元,其中: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6700万元(抵押贷款3000万元,股权质押贷款1200万元,保证贷款2500万元),于都县瑞铭碎石厂440万元,于都禾丰金盆大字物流有限公司1370万元(抵押贷款470万元,保证贷款900万元),赣州鑫永森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抵押贷款640万元,华叙辉保证贷款5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0.92亿元,本行2024年3月末资本净额17.72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19%,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续贷保贷款执行利率5.4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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