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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于都农商银行2024季度关联交易

情况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2024年度季度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总体情况

至2024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189760.02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授信净额38846.9万元,较年初减少3318万元;关联交易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0.47%,较年初下降3.39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41231日,本行授信类(贷款)重大关联交易18户,表内外授信净额3414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7.99%。

本季度发生授信类(贷款)重大关联交易1笔,金额共计770万元,为贷款授信。具体如下:

本行主要股东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赣州鑫永森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向本行申请抵押贷款770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3.45%;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对本行持股1604.74万股,占比5.1906%,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9280万元,占本行2024年9月末资本净额的5.17%,符合监管规定。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季度未发生非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

四、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412月31日,本行授信类(贷款)一般关联交易66户,表内外授信净额4706.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48%,均为对关联自然人授信,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本季度发生授信类(贷款)一般关联交易9笔,金额共计1016万元,为本行内部关联方贷款授信。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季度发生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

五、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特此披露。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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