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农商银行2025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于都农商银行2025年一季度关联交易
情况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2025年度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总体情况
至2025年3月末,我行资本净额191810.94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授信净额47588.2万元,较年初增加8741.3万元;关联交易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4.81%,较年初增加4.34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行授信类(贷款)重大关联交易24户,表内外授信净额40454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1.09%。
本季度发生授信类(贷款)重大关联交易14笔,金额共计14356万元,为贷款授信。具体如下:
(1)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我行持股2354.1万股,占比7.6146%。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江西沃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向我行申请续贷保998万元,用于归还原保证贷款,期限5天,担保方式为保证,年利率5.75%,贷款用途:续贷保。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04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0.68%,符合监管规定。
(2)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江西沃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保证贷款998万元续贷,授信期限12个月,年利率5.28%,贷款用途:购买原材料。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04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0.68%,符合监管规定。
(3)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长征宾馆于2025年1月18日向我行申请两笔贷款,金额共计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3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3.45%,贷款用途:采购原材料和装修宾馆。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12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1.10%,符合监管规定。
(4)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新增保证贷款15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22%,贷款用途:采购光伏面板、新能源充电桩等材料。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27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1.88%,符合监管规定。
(5)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起元宾馆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保证7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经营宾馆。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34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2.25%,符合监管规定。
(6)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于阳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保证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经营旅行社。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39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2.51%,符合监管规定。
(7)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长旅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保证贷款1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采购物资。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49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3.03%,符合监管规定。
(8)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对我行持股1604.74万股,占比5.1906%,为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续贷保3000万元,用于归还原流动资金抵押贷款,期限7日,利率4.35%,贷款用途:续贷保。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9280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4.84%,符合监管规定。
(9)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向我行申请续贷保3000万元,用于归还原流动资金抵押贷款,期限7日,利率4.35%,贷款用途:续贷保。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9280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4.84%,符合监管规定。
(10)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雩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保证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采购广告用品及日常经营。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54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3.29%,符合监管规定。
(11)我行监事蔡志明的兄弟蔡建民于2025年3月12日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16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年利率3.85%,贷款用途为采购香烛。单户授信310万元,占我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的0.16%;该集团统一授信4310万元,占我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的2.25%,符合监管规定。
(12)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赣州老区直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向我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7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采购农副产品和土特产。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61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3.65%,符合监管规定。
(13)我行主要股东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于都县赛扬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于3月13日向我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保证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经营体育产业。该集团关联交易授信总额26688万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13.91%,符合监管规定。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季度未发生非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
四、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行授信类(贷款)一般关联交易77户,表内外授信净额7134.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3.72%,均为对关联自然人授信,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本季度发生授信类(贷款)一般关联交易29笔,金额共计2260万元,为我行内部关联方贷款授信。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季度发生非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5笔,金额共计377万元,均为个人单笔50万元(含)以上定期存款业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特此披露。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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