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华燕来)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华燕来。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持股数量1604.74万股,持股比例5.1906%。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华普成,华燕来是华普成的父亲,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故认定华普成与我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华燕来申请续贷保30万元,用于归还原贷款,期限5天,年利率5%。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华燕来目前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30万元,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9300万元,其中: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6700万元(抵押贷款3000万元,保证贷款3700万元),于都县瑞铭碎石厂430万元,于都禾丰金盆大字物流有限公司1370万元(抵押贷款470万元,保证贷款900万元),赣州鑫永森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抵押贷款770万元、华燕来3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0.93亿元,本行2025年3月末资本净额19.18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8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二级独立审批官于2025年6月25日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5年6月25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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