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蔡志明)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蔡志明。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蔡志明为本行监事、股东,持股数量248.0526万股,持股比例0.8023%。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蔡志明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2000万元贷款续贷(其中抵押贷款1600万元、保证贷款400万元),授信期限6个月,年利率3%,贷款用途为购买仲钨酸铵(续贷)。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蔡志明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20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3920万元,其中:蔡志明2000万元、蔡昀宸1600万元、蔡建明160万元、蔡京津16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0.392亿元,本行2025年12月末资本净额20.13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9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执行利率3%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6年1月16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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