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文桧,注册资本356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于都县长征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新区龙溪路南侧、思源大道西侧(红色文化培训中心综合楼三楼30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名胜风景区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票务代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持有我行股金2354.1万股,占比7.6146%。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县长征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于都县长征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同时,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认定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我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保证贷款1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10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24688万元,其中: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6000万元、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于都县雩润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40万元、江西沃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998万元、于都县创佳投资有限公司6400万元、于都县振通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1050万元、于都堃达混凝土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吉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于都盛业能源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卓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900万元、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金额合并计算后总计2.4688亿元,本行2026年3月末资本净额20.66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1.9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5.8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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