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县瑞铭碎石厂420万元续贷)(1)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县瑞铭碎石厂。
法人代表:刘叙娣,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5月;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刘叙娣,占股100%;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金盆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筑砌块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选矿,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持股数量1604.74万股,持股比例5.1906%,实际控制人华金才,持股数量572.25万股,持股比例1.8510%。于都县瑞铭碎石厂实际控股人为华金才,故认定其与本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县瑞铭碎石厂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420万元续贷。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县瑞铭碎石厂目前在本行的贷款授信一笔,金额420万元,为“财园信贷通”保证贷款。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该集团统一授信8520万元,其中: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6700万元(抵押贷款3000万元,保证贷款3700万元)、于都县瑞铭碎石厂“财园信贷通”贷款420万元 、于都禾丰金盆大字物流有限公司1370万元(抵押贷款470万元、保证贷款900万元)、华燕来3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0.852亿元,本行2026年3月末资本净额20.66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12%,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财园信贷通”贷款执行利率3.69%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审查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于都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分支机构)2026年1月-2026年12月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明细表》,已给予于都县瑞铭碎石厂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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