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1)
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庆锋,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4月20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7%,赣州优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持股33%。注册地址: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灯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我行股东,持有我行股金2354.1万股,占比7.6146%。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控股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5.41%)、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持股67%),其中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有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认定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我行构成关联关系。
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7%;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于都县城市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于都县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5.41%,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故认定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我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证贷款800万元,授信期限24个月,年利率5.85%,贷款用途:租赁、维护机械设备及材料采购。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在本行的贷款授信共计金额8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并计算:集团客户统一授信25488万元,其中: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6000万元、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于都县雩润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40万元、江西沃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998万元、于都县创佳投资有限公司6400万元、于都县振通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1050万元、于都堃达混凝土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吉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于都盛业能源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卓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00万元、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900万元、于都县振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于都县振开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800万元。
该关联方授信金额合并计算后总计2.5488亿元,本行2026年3月末资本净额20.66亿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2.33%,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5.8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本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6年5月28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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