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农商银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
于都农商银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
产品名称:“百福·月薪通”
存款期限:不约定存期
存款金额:无起存金额限制
计息规则:采取“周期日均”达标情形计息,规则如下:
1.达标计息规则
产品结息日或解约日在结息周期内日均达标,按日均对应档次利率计息。
2.不达标计息规则
产品结息日或解约日在结息周期内日均未达标,按结息日或解约日当天网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结息规则:按月、季结息
自动续约规则:不支持自动续约
产品名称:“百福·众惠通”
存款期限:不约定存期
存款金额:个人客户不低于1万元,单位客户不低于5万元
计息规则:采取“间隔周期+余额”区分达标情形计息,规则如下:
1.达标计息规则
间隔周期内每日账户余额均超过达标金额(含),按日均对应档次利率计息。
2.不达标计息规则
①间隔周期内每日账户余额未达标,日均余额达到达标金额以上(含),按日均对应档次利率计息。
②间隔周期内每日账户余额及日均余额均未达标,按结息日当天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③中途解约或遇结息日当天未存满间隔周期的,根据未达间隔周期设置的档次利率计息。
结息规则:按间隔周期结息、按月结息或按季结息
自动续约规则:不支持自动续约
产品名称:“百福·定活通”
存款期限:分为1年、2年和3年三个存期,每个存期内可设置9个期限档次。
存款金额:起存金额个人客户不低于5万,对公客户不低于100万(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签约时设置活期账户最低留存金额用于日常支付,个人客户不低于5000元,对公客户不低于2万元。个人“定活通”增值账户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单位“定活通”增值账户最高限额5亿元
计息规则:采取“期限+金额”方式计息,每个存期内的期限档次可按金额区间设置不同利率。
1.活期账户留存金额计息规则
活期账户留存金额按结息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2.增值账户计息规则
支取时,活期账户留存金额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系统会根据“后存先取”的原则从增值账户中支取。
①增值账户在签约期内支取,支取后剩余金额不低于起存金额时,支取金额的存期未满足最短期限按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最短期限日支取,按“最短期限+金额”对应档次利率计息。超过最短期限支取,满足期限档次内的,按“期限+金额”对应档次利率计息;存期未满足期限档次部分按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增值账户剩余金额重新按对应金额档次计息。
②增值账户在签约期内支取,支取后剩余金额低于起存金额时,系统对增值账户进行关户,增值账户的全部金额将按实际存期对应的利率档次计息,支取后剩余金额转入活期账户留存金额中。
③增值账户在签约期满日,将自动关户,存入日至签约到期日按“期限+金额”对应档次利率计息,关户后的金额转入活期账户中。
结息规则:活期账户留存金额按月或按季结息;增值账户在结息期内发生支取,支取金额按月或按季结息,剩余金额期满或解约时结息。
自动续约规则:“定活通”产品签约期满后可支持原期限产品自动续约一次,续约当日,系统会自动将所有增值账户关户,关户后的所有增值账户本息按签约时原规则重新生成一个新的增值账户。续约到期后如需再签约,支持线上/线下渠道办理。
产品名称:“百福·月息通”
存款期限:1年、2年、3年、5年
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
计息规则:支取时,对支取部分金额一次性结清本金及利息
1.提前支取计息规则
产品存期内,允许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以下简称“部提”)时,剩余金额不低于起存金额。部提金额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部提后,系统会自动对剩余本金适用开户日对应档次位的计息标准计付利息。全部提前支取按照销户处理,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到期支取计息规则
产品到期日支取,按存款金额及存期对应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计息规则,可选择以下规则之一进行配置:
3.1产品期满日未支取时,期满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3.2产品期满日未支取时,采取分段计息方式,期满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本行配置的逾期利率计息,约定存期期间按本行配置的对应1年、2年、3年、5年期限档次计息。
其他规定:支持贷款质押,具体规则参照整存整取存款质押相关规则执行
产品名称:“百福·灵惠通”
存款期限:分为“天”和“月”两种期限单位,同一产品期限单位只能为一种,不能同时包含“天”和“月”。以天为期限单位的产品,最短7天,最长不超过1800天;以月为期限单位的产品,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行可自行设置产品存款期限,可发行单一期限和多种期限产品。单一期限是指本产品仅有一种期限档次;多种期限是指本产品有多种期限档次,期限档次最长不超过9档。
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
计息规则:本产品采取“期限+金额”方式分档计息,每个期限中可按金额达标区间设置不同档次利率。
1.提前支取计息规则
产品存续期内,支持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以下简称“部提”)时,部提金额及剩余金额均不低于起存金额。部提金额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部提后,系统会自动对剩余本金适用开户日对应档次位的计息标准计付利息。
2.到期支取计息规则
①按单一期限发行的产品,产品到期日支取,按发行期限利率计息;
②按多种期限发行的产品。在产品最短期限到期日支取,按最短期限对应档次利率计息;超过最短期限支取,满足期限档次内的,按期限对应档次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计息规则
单一期限产品到期后支取,产品到期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多期限产品在最长期限到期后支取,产品最长期限到期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其他规定:支持贷款质押,具体规则参照整存整取存款质押相关规则执行
产品名称:“百福·薪惠通”
存款期限:最短期限3个月,最长不超过60个月。每个产品都包含起存期限、止存期限。期限档次可设置3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60个月。每个起存期限对应一个止存期限,止存期限须大于起存期限。
存款金额:不低于100元
计息规则:1.提前支取计息规则。产品只可全部提前支取,不允许部提,提前支取金额根据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和实际存续天数计息。
2.到期支取计息规则。产品起存期到期日支取,按起存期限对应利率计息。产品起存期到期后续存,在止存期内支取,按起存期限对应利率计息;产品止存期到期日支取,产品期限内按止存期限对应利率计息;
3.逾期支取计息规则。产品止存期到期后支取,产品期限内按止存期限对应利率计息,产品止存期到期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4.漏存规则。产品在存续期内允许漏存,客户漏存后应在次月进行补存漏存的金额。但不允许连续漏存2次,若连续漏存2次,视同违约,不再支持继续存入资金。具体计息规则如下:
①起存期内违约,支取时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②起存期到期后违约,产品起存期满日至实际支取日按支取日网点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其他规定:“薪惠通”产品不支持贷款质押
存款服务信息公示:
办理流程:客户提交申请→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产品签约
联系方式:0797-6216005
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96268(外省加拨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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