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犹豫期”小常识
根据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犹豫期”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身保险时,投保人从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可以选择是否退保。
如果认为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合同(即退保),保险公司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后,应退还投保人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2、收到保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册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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