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正式落地
由于与中国老百姓传统的“儿女养老”观念不同,“以房养老”在中国一直颇受争议。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当年7月1日,武汉与北京、上海、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试点;2015年3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面世。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保单。
作为首家参与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显得颇为谨慎:“产品刚刚开始推广,虽然首批参保用户不多,但是在活动当天,现场有很多老年人对这款产品表示出了浓厚兴趣,这些有意向的市民未来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客户。”
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发售的“幸福房来宝”产品,在试点期间实行“三优先”的原则,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可优先购买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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