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信息披露报告经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丰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Yi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龚朝利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注册资本:2.98286352亿元人民币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12月22日
邮政编码:3363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38427Y;金融许可证号:B0603H23609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客服和投诉电话:本行客服电话:96268,投诉电话:0795-2767419。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年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不懈打好四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严管理、优服务、强党建,各项业务经营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0年末,各项资产总计80.85亿元,负债总计74.65亿元,所有者权益6.20亿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 |
利润总额 |
6000.20 |
净利润 |
4500.15 |
投资收益 |
2592.19 |
营业利润 |
5995.11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5.09 |
2.2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4907.30 |
35936.53 |
年末总资产 |
738657.18 |
808501.44 |
年末存款余额 |
649804.99 |
702717.45 |
年末贷款余额 |
487657.75 |
545795.25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59210.78 |
61990.67 |
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5 |
净资产收益率 |
7.61% |
7.43%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61674.46 |
2.一级资本净额 |
61674.46 |
3.资本净额 |
66979.53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429710.65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428692.49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1018.16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47775.00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477485.65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2.92%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2.92% |
10.资本充足率 |
14.03%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万元,同比增加227万元,增幅3.94%;缴纳当期所得税1500万元;实现净利润4500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增幅2.61%。
2.5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万元,净利润4500万元, 以前年度利得调整1.80万元,2019及以前年度预留未分配利润4243万元,调整后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874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0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102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69万元,提取股金红利2983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单位 |
1 |
龚朝利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2 |
谢克琦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3 |
刘洪钢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4 |
谌紫金 |
女 |
独立董事 |
5 |
邱晓俊 |
男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 |
黄余粮 |
男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7 |
熊 飞 |
男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8 |
巢文庆 |
男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9 |
李 政 |
男 |
自然人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单位 |
1 |
熊建中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2 |
余年丰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3 |
王芝猛 |
男 |
宜丰农商银行 |
4 |
汪福寿 |
男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 |
王 聪 |
男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6 |
漆毛星 |
男 |
自然人股东 |
7 |
胡流团 |
男 |
外部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管理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含本行行长、副行长,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 年限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谢克琦 |
男 |
行长 |
24 |
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风险合规部、三农(小微)事业部工作。 |
2 |
刘洪钢 |
男 |
副行长 |
31 |
分管综合业务部、运营管理部、清收事业部工作。 |
3 |
金 雁 |
男 |
副行长 |
16 |
分管办公室(基建)、安全保卫部(综治办),协管人力资源部、风险合规部、信贷管理部、三农(小微)事业部工作。 |
3.4员工情况
2020年末,本行在岗员工206人。其中:职员191人、代办员6人、劳务派遣工9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外部董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监事、4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1个部室,包含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综合业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设有三个事业部,包含三农事业部、小微事业部、清收事业部。下辖21个营业网点,包含1个营业部、18个支行、2个分理处。
序号 |
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地址 |
1 |
宜丰农商银行营业部 |
91360924MA35J6445B |
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
2 |
宜丰农商银行新昌支行 |
91360924MA35J64536 |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180号 |
3 |
宜丰农商银行桥西支行 |
91360924MA35HY9A17 |
宜丰县城西路117号 |
4 |
宜丰农商银行澄塘支行 |
91360924MA35J6437G |
宜丰县澄塘镇集镇 |
5 |
宜丰农商银行棠浦支行 |
91360924MA35HY9C8Y |
宜丰县棠浦镇集镇 |
6 |
宜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 |
91360924MA35J6429M |
宜丰县新庄镇新庄西大道78号 |
7 |
宜丰农商银行花桥支行 |
91360924MA35J6410Q |
宜丰县花桥乡集镇 |
8 |
宜丰农商银行同安支行 |
91360924MA35J63U11 |
宜丰县同安乡集镇 |
9 |
宜丰农商银行天宝支行 |
91360924MA35HY9F2F |
宜丰县天宝乡集镇 |
10 |
宜丰农商银行潭山支行 |
91360924MA35HY9P4X |
宜丰县潭山镇集镇 |
11 |
宜丰农商银行双峰支行 |
91360924MA35J63T36 |
宜丰县双峰林场集镇 |
12 |
宜丰农商银行黄岗支行 |
91360924MA35J6402X |
宜丰县黄岗镇集镇 |
13 |
宜丰农商银行车上支行 |
91360924MA35HY9L1H |
宜丰县车上林场集镇 |
14 |
宜丰农商银行芳溪支行 |
91360924MA35J63W8P |
宜丰县芳溪镇集镇 |
15 |
宜丰农商银行石市支行 |
91360924MA35HY9N89 |
宜丰县石市镇集镇 |
16 |
宜丰农商银行城区支行 |
91360924MA35J63X6J |
宜丰县新昌中大道286号 |
17 |
宜丰农商银行城郊支行 |
91360924MA35HYA14W |
宜丰县新昌镇永和西大道17号 |
18 |
宜丰农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
91360924MA35KD044U |
宜丰县新昌镇解放路229号 |
19 |
宜丰农商银行工业园支行 |
91360924MA35HY9E4L |
宜丰工业园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 |
20 |
宜丰农商银行黄岗山分理处 |
91360924MA35J63R7H |
宜丰县潭山集镇集贸市场旁 |
21 |
宜丰农商银行集贸分理处 |
91360924MA35HY9R0K |
宜丰县新昌镇城北路379号 |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5月9日,本行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代表50人,持有投票权数203,341,122股,占本行全部股份的69.53%,其中有5位参会股东因在本行股权质押超过50%达100%而限制表决权,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人,代表股权135,240,59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4%。符合《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方案》、《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股金红利分配方案》、《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等8项议案。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具体为:
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关于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关于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固定资产购建投资计划的议案》、审议《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等10项决议。
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合规风险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审计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关于解聘张赛同志高管人员的议案》、《关于拟聘任李燕同志高管人员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的议案》、《宜丰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方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参股宜春农商银行的议案》、《关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受让熊飞股权事项的议案》等14项决议。
5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宜丰农商银行参股宜春农商银行事宜。
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宜丰农商银行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2021年绩效考核方案》、《宜丰农商银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等2项决议。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宜丰农商银行监事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具体为:
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10个议案;
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4个报告;
5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宜丰农商银行参股宜春农商银行的议案》1个议案;
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业务发展情况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0上半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8月20日止股权出质情况报告》、《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8月20日止股权转让情况报告》。
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宜丰农商银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宜丰农商银行2021年绩效考核方案》等2项决议。
4.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谌紫金担任了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5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20个工作日。谌紫金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本行存款人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谌紫金未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6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0年,本行外部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5次,专题学习或集中培训12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15个工作日。外部监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0年末 |
股本 |
29243.76 |
584.88 |
29828.64 |
资本公积 |
4482.88 |
0 |
4482.88 |
盈余公积 |
5655.02 |
552.30 |
6207.32 |
一般风险准备 |
12951.11 |
996.38 |
13947.49 |
未分配利润 |
6878.01 |
646.33 |
7524.34 |
股东权益合计 |
59210.78 |
2779.89 |
61990.67 |
5.2股东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2020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11490.69 |
38.52%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13287.24 |
44.55% |
职工自然人股 |
5050.71 |
16.93% |
5.3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被派驻人名称 |
担任职务 |
主要股东名称 |
与被派驻人间的关系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邱晓俊 |
非职工董事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2982.86 |
10.00% |
黄余粮 |
非职工董事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1789.72 |
6.00% |
汪福寿 |
非职工监事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1789.72 |
6.00% |
王聪 |
非职工监事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1193.15 |
4.00% |
熊飞 |
非职工董事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1100.00 |
3.69% |
熊飞 |
25.04 |
0.08% |
|||
巢文庆 |
非职工董事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894.86 |
3.00% |
陶青 |
公司法定代表人配偶 |
584.64 |
1.96% |
||
龚朝利 |
董事长 |
龚朝利 |
0 |
0.00% |
|
谢克琦 |
职工董事 |
谢克琦 |
5.46 |
0.02% |
|
刘洪钢 |
职工董事 |
刘洪钢 |
53.69 |
0.18% |
|
熊建中 |
监事长 |
熊建中 |
52.99 |
0.18% |
|
余年丰 |
职工监事 |
余年丰 |
78.06 |
0.26% |
|
王芝猛 |
职工监事 |
王芝猛 |
71.59 |
0.24% |
|
漆毛星 |
非职工监事 |
漆毛星 |
85.67 |
0.29% |
|
李政 |
非职工董事 |
李政 |
0 |
0.00% |
|
谌紫金 |
独立董事 |
谌紫金 |
0 |
0.00% |
|
胡流团 |
非职工监事 |
胡流团 |
0 |
0.00% |
|
合计 |
10707.45 |
35.90% |
5.4最大十户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2020年度本行进行了利润转增股本,比例为2%。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2019年度持股数额 |
2020年度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24.38 |
2982.86 |
10.00%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1754.63 |
1789.72 |
6.00%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4.63 |
1789.72 |
6.00%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1169.75 |
1193.15 |
4.00%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950.91 |
1100.00 |
3.69% |
江西新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
907.14 |
925.28 |
3.10%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877.31 |
894.86 |
3.00% |
江西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
584.88 |
596.57 |
2.00% |
王新明 |
584.88 |
596.57 |
2.00% |
陶青 |
573.18 |
584.64 |
1.96% |
合计 |
12081.67 |
12453.38 |
41.75% |
5.5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本行主要股东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2020年末 ,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54.58亿元,资本净额为6.70亿元。
股东中有3户企业法人和43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贷款,贷款余额合计1.1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09%(其中:企业法人股东贷款余额0.9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64%;自然人股东贷款余额0.24亿元,占各项贷款的0.45%)。
5.6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发生重大非自然人关联交易3户,贷款金额0.90亿元。其中: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23笔,贷款金额0.37亿元;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0.30亿元;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0.23亿元。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
5.7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一般非自然人关联交易;
(2)本年度发生一般自然人关联交易43户,贷款金额0.24亿元。
以上一般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没有造成资金损失和流失。
5.8股权质押情况
2020年末,本行用于股权贷款的股权户数为28户,占总户数的5.57%,出质股权金额为5686万元,占股金总额的19.06%。其中:在其他农商银行出质的股权金额为5686万元,占所有出质股权数额的19.06%。
5.9股权司法冻结等情况
2020年末,本行无司法冻结的股权。
5.10股权司法拍卖等情况
1、股东晏忠华,持股数为292.44万股,因该股东涉及与本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根据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2018)赣0924执825号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于2019年12月26日在宜丰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拍卖价格407.56万元成交,转让价款用于归还股东晏忠华结欠本行贷款本息。本行于2020年1月21日办理了过户手续,转让后受让人均未进行股权质押。
2、股东李杰峰,持股数为35.79万股,因该股东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2019)赣0922执1717号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于2020年10月19日根据万载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出函告,经合议庭合议,以50万元价格对外变卖,转让后受让人未进行股权质押。
3、股东邹黎明,持股数为66.82万股,因该股东涉及与本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根据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2020)赣0924执243号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进行司法拍卖,于2020年10月30日在宜丰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拍卖价格105.8万元成交,转让价款用于归还股东邹黎明结欠本行贷款本息,本行于2020年12月17日办理了过户手续,转让后受让人均未进行股权质押。
六、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6.1支持三农发展基本情况
2020年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70.27亿元,较年初净增5.29亿元,增幅8.14%;各项贷款余额54.58亿元,较年初净增5.81亿元,增幅11.9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30.34亿元,较年初增加0.12亿元,增幅0.4 %;小微贷款余额18.93亿元,较年初净增 2.04 亿元,增幅12.06%,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14个百分点,申贷获得率100%,实现了“两增两控”的目标。
6.2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做法
(1)明确支农方向。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支持“三农”发展的系列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支农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在支持传统农业发展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念,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更广阔的空间。
(2)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本行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持续加大涉农小微信贷投放。加大1000万元以下特别是100万元、3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投放,加快百福快贷和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线上营销推广,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保贷等民生贷款发放力度,确保涉农小微指标持续达标。2020年累计有6490位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贷款业务22,881笔,发放贷款金额10.23亿元,其中:“百福快贷”发放贷款1611笔,发放贷款金额0.62亿元。
(3)强化三农金融服务质量。持续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深入推进普惠金融,至12月末,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6户,余额1.71亿元;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259户,余额0.47亿元;发放“诚商信贷通”贷款252户,余额0.52亿元。根据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贷款期限,提高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比重。
(4)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放创业贷款、扶贫贷款。一是继续加强与县劳动就业局的沟通、合作,积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末,创业担保贷款余额0.85亿元,促进了各类人群创业、就业;二是与县扶贫办、金融办密切合作,同时向人民银行争取支农再贷款1.84 亿元,积极进行扶贫贷款的投放。2020年末,本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5亿元,累计发放2.93亿元,其中: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0.15亿元,累计发放0.17亿元,惠泽16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扶贫小额信用贷款383户、余额0.15亿元,较年初增加226户、金额0.10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2.35亿元,累计发放2.76亿元。
七、小微金融服务情况
7.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供给
(1)加大小微信贷投放。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企业保就业等重点,积极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2020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93亿元,较年初增加2.04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0.14个百分点,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一个高于”目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20亿元,较年初增加0.96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37个百分点;贷款户数1290户,较年初增加226户;不良贷款率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贷款平均加权利率6.97%,较年初下降0.64个百分点,实现了普惠小微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
(2)积极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和稳企业保就业。积极对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认真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积极开展“百行进万企”“一十百千”活动,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推进方案》《宜丰农商银行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方案》《宜丰农商银行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结构性指标指导值》,将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到各网点和部门,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为稳企业保就业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3)用好用足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建立受疫情影响客户名单。除响应市场报价利率下调相应下调贷款执行利率外,对受疫情影响客户下调执行利率。用好用足央行政策工具,用好央行再贷款支农复工复产和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政策,发放支持复工复产普惠小微贷款1.18亿元,发放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0.87亿元。
7.2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规范服务收费。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贷款利息外,不向小微企业信贷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2)缓解还贷融资压力。根据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贷款期限,提高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比重。严格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创新推出“百福续贷保”产品,为符合条件的资金困难企业提供续贷资金支持。优化提前续贷和循环授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加快转贷续贷速度。利用移动办贷、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等积极获取融资需求信息,打通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链条。
(3)合理控制利率水平。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将贷款利率与客户综合贡献度、信用度、项目风险度等指标为参考值。对新发放的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创业担保(下岗再就业)贷款,下调贷款利率。
7.3优化小微企业服务手段
(1)优化审批流程。调整优化贷款审批权限,提升评审效率。适应小微企业“金额小、频率高、时间快”的要求,提高独立审批官审批权限。将信贷评审职能统一到信贷管理部,合理优化评审人员配置,减少了贷款审批层级,进一步提高信贷评审工作效率。
(2)优化便捷支付。向小微企业普及新型支付业态知识,提供聚合支付、POS收款、集中收银等多种模式的支付结算服务和进销存管理服务,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定制支付服务费率,减费让利,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结算成本。
7.4有效防控小微贷款风险
(1)加强分类指导。把握好风险和发展的平衡,事前扎牢防控风险的“篱笆”,事中加强监测预警,事后理性应对、审慎处置,防止风险积累、传染和放大,避免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对于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管理健全,但出现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承诺做到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2)强化风险管理。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坚守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防线。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防止借款企业违规挪用贷款。进一步加强对过剩产能等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密切防范产业结构调整中“两高一剩”产业导致的风险,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3)强化尽职免责。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管理要求,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对在无违犯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行为的前提下,免予追究小微企业贷款从业人员的合规责任,有效解决不敢贷、不想贷、不愿贷的问题。
八、风险管理情况
8.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0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4.03% |
≥10.5% |
流动性比例 |
36.80% |
≥25% |
不良贷款率 |
3.95%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34.69% |
≤3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189.96% |
≥100% |
8.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0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农、林、牧、渔业 |
155354.79 |
28.46% |
制造业 |
98897.24 |
18.12% |
批发和零售业 |
46137.86 |
8.45% |
建筑业 |
9800.0 |
1.80% |
住宿和餐饮业 |
4850.07 |
0.89% |
采矿业 |
3600.0 |
0.66% |
合计 |
318639.96 |
58.44% |
8.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 计提 |
本期核销 |
转回 |
其他变化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38880.46 |
9955.15 |
10823.07 |
2903.34 |
0 |
40915.88 |
8.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516069.95 |
94.55% |
关注 |
8186.59 |
1.50% |
次级 |
5395.08 |
0.99% |
可疑 |
15706.32 |
2.88% |
损失 |
437.31 |
0.08% |
8.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地方政府债券 |
5540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28000 |
其他企业债券 |
3000 |
合计 |
36540 |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省联社 |
70 |
江西湖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54.74 |
合计 |
4324.74 |
8.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在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本行审慎分类,真实反映贷款形态,202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2.15亿元,不良贷款率3.95%,比上年末下降了0.03个百分点。在贷款形态真实反映的同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核销力度,2020年清收处置表内不良贷款1.42亿元、表外不良贷款0.32亿元,
8.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0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0.16亿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
九、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0年,本行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小额贷款占比进一步上升,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增收节支,提足拨备,增强抗风险能力。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有4名高管人员具备经济师职称,有20年以上从业经历,有1名80后的高管,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本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9.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按时开展常规审计。2020年共对7个网点开展了常规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各网点在柜面运营、信贷票据、安全保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促使各网点不断提升经营和管理的合规性。二是及时开展离任审计。组织审计人员对20位离任的中层干部员工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检查,加强对离任干部的有效监督,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又发挥好干部评价作用。三是着力开展专项审计。开展了2020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关联人交易、自营资金及理财业务、征信管理、柜面业务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2019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和执行情况、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增不良贷款等11个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四是全力对接行业审计。全年共对接了审计中心对本行开展的2019年效能量化考核、高管薪酬专项审计、肖宗东同志离任审计、押品及新增大额不良专项审计、后续跟踪专项审计、2020年案访专项审计,同时抓好问题的整改监督和责任追究。
9.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本行坚持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客户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报告期内,涉农贷款增加1210万元,涉农贷款增幅为0.4%,实现了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加20377万元,增幅为12.06%,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0.14个百分点,实现了一个高于。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至2020年末,本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7.46%,较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授信集中度为62.77%,较上年下降1.71个百分点,均未超过监管要求比例。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本行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内部决策控制、实施控制、事后监控和预警机制,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演练,按月监测资产负债期限配比和资金流量情况,预测风险缺口,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
(1)2020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36.8%,高于监管指标11.8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要求。通过开办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改变信贷投向唯有贷款单一方式的现实,扩大服务群体,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2)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9.92%,高于监管指标9.92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39.7%,高于监管指标49.7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率21.15%,均符合监管要求。
(3)2020年末存贷比例为77.67 %,较年初上升2.62个百分点。
9.7市场风险状况
金融产品的定价问题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金融产品的价格将直接影响金融产品的销售和经营效益,目前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已经较高,存款产品推陈出新速度不断加快,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靠档计息不断提升利率成本,贷款产品细分进一步加深,大众化、消费类的贷款利率不断降低,利率息差进一步缩减,有些产品甚至出现了利率倒差。本行主要资产是生息资产,利息收入仍旧是主要的收益来源,面临着由于期限或重新定价不对称性所导致的重新定价风险等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敏感度为4.86%,符合监管要求,本行没有同业市场拆借及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
9.8操作风险状况
严格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本行建立了异常交易信息实时监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业务操作中出现的风险,审计部门、风险合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审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进行责任追究。
9.9同业竞争风险状况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9.10声誉风险状况
本行能够积极研判社会舆情走势,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类隐患,提前准备应对预案,提升应对能力。按照分类处置、定人定责的要求,将省联社96268投诉、各类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的日常工作分配到人,做到连续监测、及时反馈。接到投诉事项后,第一时间报经行领导审批后,转至相关条线处理,并及时扎口回复。加强制度修订,出台新的舆情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处理途径、时限要求等规定,提升了可操作性。及时回顾,抓好定期分析总结。建立健全投诉台账,对每一条投诉事项坚持在接收时及时做好电子档案登记,并根据后续处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2020年未发生影响声誉的重大负面信息风险事件。
9.11国别风险
本行作为农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无涉外业务,不存在国别风险。
十、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一、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情况
2020年度,按照公司法、《章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本行进一步完善了农商银行公司治理体系,“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运作规范,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承担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董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有效履行各项监管职能和义务。本行管理层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优化机制,夯实稳健发展基础,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农商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趋于规范,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为董监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确保本行业务发展、财务计划执行、风险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决策。
十二、薪酬管理情况
12.1薪酬制度情况
2020年度,本行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2020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12.2薪酬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未领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薪酬,其中职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按照本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领取岗位薪酬。2020年度发放员工薪酬总额3884万元,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领导薪酬372万元、一般员工薪酬3390万元、劳务派遣员工薪酬64万元,内退员工薪酬58万元。
12.3延期支付情况
本行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延期支付扣取比例分别为: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其他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支付期限为3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和期限均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重大事项
13.1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年度因股金红利分配中用2%转增股本,合计转增5,848,752元,因此注册资本由292,437,600元增加为298,286,352元。
13.2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20年8月25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核准李燕宜丰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号为宜银保监复【2020】116号。
13.3机构变动情况
机构本年无变化。
13.4报告期内,本行机构及监事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本年无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重大消保投诉事项。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财务报告
15.1审计意见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梅小平、徐明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见赣平安审字【2021】第049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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