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元勇,注册资本4100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7月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0%;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管委会;主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灯具、卫浴、水暖配件、五金器材;国内广告制作与发布;多媒体;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亮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种植。
(二)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用途为购原材料,担保方式为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昶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曹叶明、刘成英夫妻保证担保。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行的贷款授信1笔,金额2000万元,保证贷款,本行2023年9月末资本净额75587.7万元,授信余额占本行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6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未超过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4.3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对本行主要股东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授信2000万元,利率4.35%,期限36个月,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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