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信息披露报告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丰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Yi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龚朝利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注册资本:3.19647235亿元人民币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4年12月22日
邮政编码:3363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38427Y;金融许可证号:B0603H33609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客服和投诉电话:本行客服电话:96268,投诉电话:0795-2767419。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攻坚任务,全行始终坚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践行“八行战略”,着力提升“五大能力”,咬定目标不放松,抢抓机遇不放过,守土尽责不懈怠,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浪潮中,展现了击水中流的壮志豪情和“二次创业”的澎湃激情,取得了新突破,交出了好答卷。
2023年末,各项资产总计109.13亿元,负债总计101.92亿元,所有者权益7.21亿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3年 |
利润总额 |
8684.23 |
净利润 |
6728.17 |
投资收益 |
1178.57 |
营业利润 |
8902.83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18.60 |
2.2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43995.80 |
46368.62 |
年末总资产 |
1000205.53 |
1091297.71 |
年末存款余额 |
866564.26 |
948501.98 |
年末贷款余额 |
647780.63 |
717085.10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69050.05 |
72136.50 |
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1 |
净资产收益率 |
8.34% |
9.53%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71822.96 |
2.一级资本净额 |
71822.96 |
3.资本净额 |
79223.13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599414.45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598547.74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866.71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51763.0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651177.45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03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03 |
10.资本充足率 |
12.17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8684.23万元,同比增加661.33万元,增幅8.24%;实现净利润6728.17万元,同比增加1111.33万元,增幅19.79%。
2.5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684.23万元,净利润6728.17万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5.32万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69.33万元,调整后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1197.5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2.82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62.68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24.90万元,未分配利润9737.10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董事时间 |
任职单位 |
1 |
龚朝利 |
男 |
2019年12月 |
职工董事,执行董事,现任宜丰农商银行董事长 |
2 |
谢克琦 |
男 |
2017年10月 |
职工董事,执行董事,现任宜丰农商银行行长 |
3 |
罗清龙 |
男 |
2021年8月 |
独立董事,现为宜丰县人大退休领导 |
4 |
漆星华 |
女 |
2022年12月 |
独立董事,现为宜丰县医保局退休干部 |
5 |
刘 磊 |
男 |
2022年12月 |
独立董事,现为江西竹鄉律师事务所律师 |
6 |
邱晓俊 |
男 |
2014年12月 |
非执行董事,现为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7 |
黄余粮 |
男 |
2014年12月 |
非执行董事,现为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8 |
熊 飞 |
男 |
2014年12月 |
非执行董事,现为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9 |
巢文庆 |
男 |
2014年12月 |
非执行董事,现为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监事时间 |
任职单位 |
1 |
张 林 |
男 |
2023年9月 |
职工监事,现任宜丰农商银行监事长 |
2 |
刘 琳 |
男 |
2022年11月 |
职工监事,现任宜丰农商银行石市支行副行长(主持) |
汪福寿 |
男 |
2018年6月 |
外部监事,现为江西昭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
4 |
胡流团 |
男 |
2018年6月 |
外部监事,现为宜丰县康泰恒养殖场场长 |
5 |
王 聪 |
男 |
2014年11月 |
股权监事,现为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
6 |
彭勇军 |
男 |
2021年5月 |
股权监事,现为宜丰县勇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 |
3.3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管理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含本行行长、副行长,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职时间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谢克琦 |
男 |
行长 |
2017年6月 |
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风险合规部、清收事业部工作; |
2 |
熊建中 |
男 |
副行长 |
2022年7月 |
分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部、普惠金融部工作; |
3 |
金 雁 |
男 |
副行长 |
2019年10月 |
分管综合业务部、财务会计部、安全保卫部,协管人力资源部工作。 |
3.4员工情况
2023年末,本行员工212人。其中:职员194人、代办员5人、劳务派遣8人、内退人员5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职责: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职工董事(执行董事)2名、非职工董事(非执行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董事会职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非职工监事4名(含外部监事2名)。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职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2个部室,包含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综合业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设有3个事业部,包含金融市场部、普惠金融部、清收事业部。下辖19个营业网点,包含1个营业部、18个支行。
序号 |
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1 |
宜丰农商银行营业部 |
91360924MA35J6445B |
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南大道3号 |
2 |
宜丰农商银行桥西支行 |
91360924MA35HY9A17 |
宜丰县城西路117号 |
3 |
宜丰农商银行澄塘支行 |
91360924MA35J6437G |
宜丰县澄塘镇集镇 |
4 |
宜丰农商银行棠浦支行 |
91360924MA35HY9C8Y |
宜丰县棠浦镇集镇 |
5 |
宜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 |
91360924MA35J6429M |
宜丰县新庄镇新庄西大道78号 |
6 |
宜丰农商银行花桥支行 |
91360924MA35J6410Q |
宜丰县花桥乡集镇 |
7 |
宜丰农商银行同安支行 |
91360924MA35J63U11 |
宜丰县同安乡集镇 |
8 |
宜丰农商银行天宝支行 |
91360924MA35HY9F2F |
宜丰县天宝乡集镇 |
9 |
宜丰农商银行潭山支行 |
91360924MA35HY9P4X |
宜丰县潭山镇集镇 |
10 |
宜丰农商银行双峰支行 |
91360924MA35J63T36 |
宜丰县双峰林场集镇 |
11 |
宜丰农商银行黄岗支行 |
91360924MA35J6402X |
宜丰县黄岗镇集镇 |
12 |
宜丰农商银行车上支行 |
91360924MA35HY9L1H |
宜丰县车上林场集镇 |
13 |
宜丰农商银行芳溪支行 |
91360924MA35J63W8P |
宜丰县芳溪镇集镇 |
14 |
宜丰农商银行石市支行 |
91360924MA35HY9N89 |
宜丰县石市镇集镇 |
15 |
宜丰农商银行城区支行 |
91360924MA35J63X6J |
宜丰县新昌中大道286号 |
16 |
宜丰农商银行集贸支行 |
91360924MA35HY9R0K |
宜丰县新昌镇城北路371-373号 |
17 |
宜丰农商银行城郊支行 |
91360924MA35HYA14W |
宜丰县新昌镇永和西大道17号 |
18 |
宜丰农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
91360924MA35KD044U |
宜丰县新昌镇解放路229号 |
19 |
宜丰农商银行工业园支行 |
91360924MA35HY9E4L |
宜丰工业园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 |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5日,本行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表48人,代表股权219,031,489股,占全部股权的70.58%。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7人,代表股权209,404,831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1%。符合《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2022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方案》、《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等10项决议。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宜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9项,听取汇报21项,其中:
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昌支行撤并的议案》、《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百福惠农网贷和百福居民网贷风险模型评估的议案》、《关于黄岗山分理处撤并的议案》等4项决议。
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发展报告》、《2022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2022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信息化资金使用报告和2023年信息化建设预算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关于2023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固定资产购建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经营计划的议案》、《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关联方名单的议案》、《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名单的议案》等24项决议。
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专项审计报告》、《关于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意见》等4项决议。
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申请的议案》、《关于与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等2项决议。
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顺发商贸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午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申请的议案》等5项决议。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为:
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胡发明同志申请辞去宜丰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长的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项决议。
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主持人的议案》、《关于宜丰农商银行新昌支行撤并的方案》、《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等3项决议。
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主持人的议案》、《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2022年度发展战略评估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对本行压力测试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关于召开宜丰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等28项决议。
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主持人的议案》、《关于与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专项审计报告》、《关于对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意见》等5项决议。
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宜丰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2项决议。
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午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丰县顺发商贸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与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的议案》等5项决议。
4.5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担任了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5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20个工作日。独立董事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重点关注本行存款人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未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6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外部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6次,专题学习或集中培训2次,学习培训9次,在本行工作时间满15个工作日。外部监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3年末 |
股本 |
31033.71 |
931.01 |
31964.72 |
资本公积 |
4482.88 |
0.00 |
4482.88 |
其他综合收益 |
1058.91 |
-238.59 |
820.32 |
盈余公积 |
7403.88 |
735.51 |
8139.39 |
一般风险准备 |
16142.64 |
849.44 |
16992.08 |
未分配利润 |
8928.02 |
809.08 |
9737.10 |
股东权益合计 |
69050.04 |
3086.45 |
72136.50 |
5.2股东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
股东户数 |
2023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10 |
12766.09 |
39.94%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317 |
14130.43 |
44.20% |
职工自然人股 |
171 |
5068.20 |
15.86% |
合计 |
498 |
31964.72 |
100.00% |
5.3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5.3.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邱晓俊,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989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8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泳国,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管委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设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建筑设计、混凝土预制板构件、建材制造、劳务分包、项目代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余粮,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潭山镇工业小区,经营范围为:木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聪,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西大道16栋101、102商铺,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璜材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熊飞,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公园路129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经营;建筑技术的应用、推广;建筑材料及机械销售、租赁;电子产品、光电产品、陶瓷原料、铝、铅、铜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国家专项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巢文庆,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2号701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彭勇军,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现任宜丰县勇军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5.3.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表
序号 |
主要股东名称 |
主要股东之控股股东 |
主要股东之实际控制人 |
主要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主要股东之最终受益人 |
1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鸿宇嘉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邱晓俊 |
无 |
邱晓俊 |
2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黄余粮 |
黄余粮 |
无 |
黄余粮 |
3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泰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曹叶明 |
无 |
曹叶明 |
4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王聪 |
王聪 |
无 |
王聪 |
5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熊飞 |
熊飞 |
熊飞 |
熊飞 |
6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巢文庆 |
巢文庆 |
陶青 |
巢文庆 |
7 |
彭勇军 |
- |
- |
沈丽萍 |
- |
5.3.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出质本行股权情况表
序号 |
主要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份数 (万股) |
1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96.47 |
10 |
1490.00 |
2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1917.88 |
6 |
- |
3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17.88 |
6 |
235.00 |
4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1278.59 |
4 |
638.76 |
5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1178.77 |
3.69 |
- |
6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958.94 |
3 |
- |
7 |
彭勇军 |
159.82 |
0.5 |
140.00 |
备注:(1)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飞持股26.83万股,无质押。(2)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陶青持股626.51万股,无质押。(3)彭勇军一致行动人沈丽萍持股267.86万股,无质押。
5.3.4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派驻董事、监事情况表
序号 |
主要股东名称 |
派驻董事、监事情况 |
1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邱晓俊 |
2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董事黄余粮 |
3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王聪 |
4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熊飞 |
5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巢文庆 |
6 |
彭勇军 |
监事彭勇军 |
5.3.5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行共发生主要股东关联交易3笔,授信金额3325万元。其中,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1笔,金额1370万元,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笔,授信金额1955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5.4最大十户及持股1%以上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2023年本行进行了利润转增股本,比例为3%。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2022年度持股数额 |
2023年度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相关承诺 |
宜春鸿宇嘉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03.37 |
3196.47 |
10.00 |
是 |
江西福丰木业有限公司 |
1862.02 |
1917.88 |
6.00 |
是 |
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62.02 |
1917.88 |
6.00 |
是 |
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 |
1241.35 |
1278.59 |
4.00 |
是 |
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 |
1144.44 |
1178.77 |
3.69 |
是 |
江西新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
962.67 |
991.55 |
3.10 |
是 |
上海炜瑞酒业有限公司 |
931.01 |
958.94 |
3.00 |
是 |
王新明 |
620.67 |
639.29 |
2.00 |
是 |
江西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
620.67 |
639.29 |
2.00 |
是 |
陶青 |
608.26 |
626.51 |
1.96 |
是 |
邹佳兴 |
573.50 |
590.71 |
1.85 |
是 |
王海南 |
512.06 |
527.42 |
1.65 |
是 |
詹建军 |
496.54 |
511.44 |
1.60 |
是 |
饶平根 |
487.90 |
502.53 |
1.57 |
是 |
熊曦 |
480.50 |
494.92 |
1.55 |
是 |
江西冠利陶瓷有限公司 |
439.36 |
452.54 |
1.42 |
是 |
熊敏娟 |
137.08 |
345.22 |
1.08 |
是 |
黄毛苟 |
310.34 |
319.65 |
1.00 |
是 |
合计 |
16393.76 |
17089.61 |
53.46 |
5.5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末股权出质23户,出质股权5640万股,出质股权占股权总额的17.64%,全部为在他行股权出质。其中:2023年度股权出质8户,出质股权2529万股,本年度未发生持股5%以上的股权出质;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权出质3户,出质股权1865万股。
5.6股权变动情况
2023年末,股权总额31965万元,股东户数为498户,股权余额较年初增加931万元,本年度股权余额增加全部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本年度共发生股权转让9户,转让股权数额392万股,占股权总额的1.23%,其中:非职工股转让8户,转让股权数额246万股;职工股转让1户,转让股权数额146万股。本年度发生持股1%以上变更1户,转让股权数额146万股。
5.7股权司法冻结等情况
2023年末,本行无司法冻结的股权。
5.8股权司法拍卖等情况
2023年末,本行无司法拍卖的股权。
六、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6.1支持三农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94.85亿元,较年初增加8.19亿元,增长9.46%;各项贷款余额71.71亿元,较年初增加6.93亿元,增长10.70%。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1.50亿元,较年初增加7381.16万元,实现持续增长目标。
6.2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做法
(1)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党建联建共建,助力乡村振兴。先后在11个乡镇召开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整村授信”暨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派驻金融辅导员工作启动大会,并与11个乡镇党委、142个行政村党支部签订了联建共建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当好支持乡村振兴主力军。把“服务暖行”作为行动指南,以派驻金融辅导员为纽带,以“1166”和“1730”工作为抓手,积极发扬老一辈信合人“三同”“三水”“三勤”“三铁”精神,按照“无缝对接、一户不落”的要求,对客户根据地域进行分层,全面开展走访触达。2023年,农区网点累计在62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授信白名单评议和触达走访等工作。截至2023年末,全行授信贷款客户数30936户,较年初净增4853户。三是落实金融政策助力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过渡期内保持现有金融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年末,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375户、余额1648.24万元,全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金额1728.67万元。积极拓展财农信贷通业务,重点加大了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截至年末,“财农信贷通”贷款148户,余额5306.4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财农信贷通”贷款金额9174.24万元。
(2)践行普惠金融服务。认真落实省联社关于贷款客户三年翻番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乡村振兴整村授信工作实施方案》、《宜丰农商银行支小支微工作考核办法》。一是以活动形式加强互动。全年开展主题活动130余场,各网点通过开展多种多样形式的主题活动,拉近了与百姓间的距离,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优化我行金融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是打造金融服务宣传阵地。以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派驻专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为社区居民和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企业征信自主查询与解读,反洗钱、反假币、反电信诈骗咨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与咨询,金融知识普及等利民便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着力打造服务本土的百福生活圈。
七、小微金融服务情况
7.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供给
(1)加大小微信贷投放。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落实首贷户专项行动。2023年末,小微贷款余额30.34亿元,较年初净增3.82亿元,增幅14.43%,高于各项贷款增幅3.73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85亿元,较年初增加1.53亿元,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剔除票据)增幅3.22个百分点;贷款户数1920户,较年初增加36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未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的3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加权利率5.82%,较年初下降0.45个百分点。实现了普惠小微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
(2)积极对接实体经济。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组织的“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做到下发名单对接全覆盖,共对接18户中小微企业,发放金额2.26亿元。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深入到各行业和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融资需求和发展计划。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相关经济政策制定、技术设备扶持、专业人才引进等相关情况,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7.2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规范服务收费。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落实“两禁两限”规定,除贷款利息外,不向小微企业信贷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2)缓解还贷融资压力。根据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调整贷款期限,提高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比重。严格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创新推出“百福续贷保”产品,为符合条件的资金困难企业提供续贷资金支持。优化提前续贷和循环授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加快转贷续贷速度。利用移动办贷、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等积极获取融资需求信息,打通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链条。
(3)合理控制利率水平。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将贷款利率与客户综合贡献度、信用度、项目风险度等指标为参考值。对新发放的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创业担保(下岗再就业)贷款,下调贷款利率。
7.3优化小微企业服务手段
优化审批流程,调整优化贷款审批权限,提升评审效率。适应小微企业“金额小、频率高、时间快”的要求,提高独立审批官审批权限。将信贷评审职能统一到信贷管理部,合理优化评审人员配置,减少了贷款审批层级,进一步提高信贷评审工作效率。
7.4有效防控小微贷款风险
(1)强化风险管理。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坚守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防线。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防止借款企业违规挪用贷款。进一步加强对过剩产能等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密切防范产业结构调整中“两高一剩”产业导致的风险,做好风险处置预案。
(2)强化尽职免责。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小微贷款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的管理要求,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对在无违犯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行为的前提下,免予追究小微企业贷款从业人员的合规责任,有效解决不敢贷、不想贷、不愿贷的问题。
八、风险管理情况
8.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3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2.17% |
≥10.5% |
流动性比例 |
40.12% |
≥25% |
不良贷款率 |
2.91% |
≤5% |
成本收入比率 |
32.62% |
≤3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310.75% |
≥150% |
8.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3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农、林、牧、渔业 |
76971.09 |
10.73% |
制造业 |
167633.46 |
23.38% |
批发和零售业 |
106379.12 |
14.83% |
建筑业 |
39586.69 |
5.52% |
住宿和餐饮业 |
15284.76 |
2.13% |
采矿业 |
15655.95 |
2.18% |
合计 |
421511.07 |
58.78% |
8.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转回 |
其他变化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59175.39 |
6215.9 |
2806.14 |
2294.08 |
0 |
64879.23 |
8.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685165.85 |
95.55% |
关注 |
11040.94 |
1.54% |
次级 |
4145.25 |
0.58% |
可疑 |
16710.91 |
2.33% |
损失 |
22.15 |
0.003% |
合计 |
717085.1 |
100% |
8.5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国债 |
35369.25 |
地方政府债 |
23635.8 |
政策性银行债 |
72169.0 |
商业性金融债 |
12000.0 |
合计 |
143174.05 |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省联社 |
70 |
江西湖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54.74 |
合计 |
4324.74 |
8.6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在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本行审慎分类,真实反映贷款形态,2023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20878.31万元,比上年末上升1185万元;不良贷款率2.91%,比上年末下降了0.13个百分点。在贷款形态真实反映的同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核销力度,2023年清收处置表内不良贷款7016.68万元、表外不良贷款2424.52万元。
8.7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3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9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1.79万元。
8.8关联方及其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至2023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79223.13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余额28142.49万元,较年初增加3896.69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35.52%,较年初增加3.28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8.9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11户,表内外授信金额26819.5万元,交易余额266663.5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33.66%。
2023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7笔,金额共计10051万元。具体如下:
(1)本行董事熊飞关联企业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年利率5.5%,同时申请续贷保贷款1500万元。关联交易授信总额4000万元,占2022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32%,符合监管规定。
(2)本行董事黄余粮相关关联方江西奥德锂业有限公司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年利率5.25%。董事黄余粮相关关联交易授信总额11000万元,占2023年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4.28%,符合监管规定。
(3)本行股东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授信金额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利率4.35%,期限36个月,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65%,符合监管规定。
(4)本行董事熊飞关联企业江西樟宜实业有限公司455万元,综合授信4000万元,期限27个月,利率4.35%。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5.29%,符合监管规定。
(5)本行监事王聪关联企业宜丰县顺发商贸有限公司授信1860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7.6%。同时和王聪关联的宜丰县午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866万元)、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2270万元)、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和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800万元)统一授信10796万元,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4.28%,符合监管规定。
(6)本行监事王聪关联企业宜丰县午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信1866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7.03%。同时和王聪关联的宜丰县顺发商贸有限公司(1860万元)、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2270万元)、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和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800万元)统一授信10796万元,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4.28%,符合监管规定。
(7)本行监事王聪关联企业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1370万元,综合授信2270万元,期限36个月,利率5.5%。同时和王聪关联的宜丰县顺发商贸有限公司(1860万元)、宜丰县午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866万元)、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和宜丰县聚鑫贸易有限公司(2800万元)统一授信10796万元,占2023年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4.28%,符合监管规定。
8.10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关联交易16户,表内外授信金额1778.7万元,交易余额1478.9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87%,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023年度发生一般关联交易11户,表内外授信金额1006.7万元。
九、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9.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有3名高管人员具备经济师职称,有20年以上从业经历,有2名80后的高管,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此外,本行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9.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9.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改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运用风险计量工具不断提升风险量化水平,对经营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监督经营管理层对风险的控制情况,对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9.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离任、离职和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对15名离任、调动的副股以上中层干部,3名离职员工在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加强对离任干部的有效监督,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意见,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又发挥好干部评价作用。二是着力开展了12个专项审计。开展了财务会计及绩效薪酬、2022年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征信工作、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关联人交易、信息科技安全、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全面风险管理、小额信贷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反洗钱专项审计等12个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各个领域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三是全力对接行业审计。全年共对接了赣西、赣南审计中心对本行开展的高管离任审计、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专项审计、三季度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专项审计、后续跟踪审计、高管履职审计、信贷资产合规性专项审计、征信管理专项审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针对各类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不走过场,及时向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情况,同时抓好问题的整改监督和责任追究。
9.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紧跟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政策变化、坚持回归主业,牢牢抓住服务实体经济为本源,及时调整信贷管理政策,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和工具提升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力,践行普惠金融,认真把握国家对加大小微和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要求,重点满足100万元以下贷款需求,持续降低大额贷款占比;多措并举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资产,强力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对200万元以上不良贷款成立专班清收,全力以赴压降不良贷款;严格执行监管规定的分类管理办法,遵循真实性、及时性、重要性和审慎性的分类原则,扎实做好全口径的五级分类,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本公司信用风险整体处于可控水平。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本行坚持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客户的信贷需求,大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报告期内,涉农贷款增加0.74亿元,涉农贷款增幅为2.40%,实现了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加3.82亿元,增幅为14.4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3.73个百分点。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至2023年末,本行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7.57%,低于监管标准值2.43个百分点;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为7.43%,低于监管标准值7.57个百分点;非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为13.62%,低于监管标准值6.38个百分点;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为21.83%,低于监管标准值3.17个百分点;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为22.86%,低于监管标准值2.14个百分点。
9.6流动性风险状况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本行建立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内部决策控制、实施控制、事后监控和预警机制,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及演练,按月监测资产负债期限配比和资金流量情况,预测风险缺口,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2023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40.12%,高于监管指标15.12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要求。
9.7市场风险状况
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市场风险治理结构,负责制定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并构建内控机制,以支持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和监督。建立了包括业务条线、财务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门在内的市场风险前、中、后台管理架构,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能,不断强化对资金业务市场风险识别和计量的技术手段。本行定期计量利率敏感性缺口,密切跟踪市场利率走势,结合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调整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结构,减少利率变动的潜在负面影响。
9.8操作风险状况
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本行建立了异常交易信息实时监测管理系统,实时监测业务操作中出现的风险,审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审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进行责任追究。
9.9同业竞争风险状况
目前,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加快和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大背景下,各大银行服务重心不断“下沉”,银行同业竞争更加激烈,本行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9.10声誉风险状况
本行能够积极研判社会舆情走势,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类隐患,提前准备应对预案,提升应对能力。按照分类处置、定人定责的要求,将省联社96268投诉、各类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的日常工作分配到人,做到连续监测、及时反馈。接到投诉事项后,第一时间报经行领导审批后,转至相关条线处理,并及时扎口回复。加强制度修订,出台新的舆情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处理途径、时限要求等规定,提升了可操作性。及时回顾,抓好定期分析总结。建立健全投诉台账,对每一条投诉事项坚持在接收时及时做好电子档案登记,并根据后续处置情况补充相关内容。2023年未发生影响声誉的重大负面信息风险事件。
9.11国别风险
本行作为农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无涉外业务,不存在国别风险。
十、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一、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情况
宜丰农商银行搭建了以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运行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公司治理机制更趋规范、更加有效、更加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趋于规范,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为董监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确保本行业务发展、财务计划执行、风险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决策。
十二、薪酬管理情况
12.1薪酬制度情况
2023年度,本行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12.2薪酬总额情况
2023年度本行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未领取董、监事薪酬,其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领取岗位薪酬。2023年度员工薪酬总额4233万元,其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376万元、一般员工薪酬3754万元、劳务派遣员工薪酬65万元,内退员工薪酬38万元。
12.3延期支付情况
本行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比例为40%,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均为三年。原则上当年按月计提,次年清算补提。自绩效薪酬提留的次年开始,遵循等分原则,分三年各按1/3的比例兑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和期限均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3.1消保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相关制度和内部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领导,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有效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制定了系列消保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对2023年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消费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三是制订了《宜丰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或滥用事件的发生;四是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消费者保护工作应急预案》,在出现突发事件时,提供明确、可操作的处理报送流程和高效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给客户和本行带来的损害,保护客户利益,保障正常经营;五是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消保委员会议事规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六是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在售前、售中、售后全流程披露产品和服务关键信息,通过年报等适当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公众披露。
13.2消保工作实施情况
(1)完善客户投诉管理质效。为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置,提高全辖员工的投诉处理能力,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分析各种投诉案例特点,有针对性的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建立处置预案,以此来有效的帮助本行处置客户投诉事件,树立本行企业形象。在各个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了服务监督牌、投诉电话及投诉流程,为消费者提高了便捷、有效的投诉渠道。为高效妥善处理好投诉诉求,指定运营管理部为投诉受理部门,由该部门接收投诉单,建立消费者投诉台账,再根据投诉内容,对投诉涉及网点、人员、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及时联系客户,做好客户安抚及解释工作。
(2)加强员工服务技能培训、完善考核机制。为更好学习并宣传金融知识,提高自身金融消费知识素养,从而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履行金融企业社会责任, 本行制定了《宜丰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施办法》,按季开展消保金融知识培训,积极参与省联社组织开展的合规、消保及案防培训,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支行运营主管参加,培训实现了全覆盖,有效地提升了员工消保技能。同时,制定《宜丰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客户投诉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因员工个人行为不当,引起客户投诉的,及时进行惩罚;对因客户误会导致员工受到投诉的,及时引导员工,梳理情绪,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理性对待、正确处理好客户投诉。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金融知识宣传活动。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先后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防范非法集资、存款保险知识及宪法宣传等各类宣传活动12项,针对不同群体金融知识的需求,通过张贴横幅、分发宣传折页、扫微信二维码、播放公益广告、有奖问答、现场咨询等方式,重点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辨别正规金融产品服务、远离非法集资侵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同时,还充分结合“网格化四扫”“整村授信”等工作,通过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商场、进机关开展现场宣传;通过开展“欢喜闹元宵”“魅力女神,欢乐时光”主题活动进行金融知识宣传;通过网点金融辅导员开展入户宣传;通过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金融消保宣教与咨询。切实践行“客户至上、服务至诚”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13.3消保投诉情况
2023年本行共计受理金融消费投诉31件,其中监管转办投诉5件,投诉办结率100%。业务类型主要涉及贷款、银行卡、支付结算、债务催收等。具体情况如下:
(1)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因短信渠道引发的11件,占35.48%;在营业场所引发的8件,占投诉总量的25.81%;因其他渠道引发的12件,占38.71%。
(2)投诉业务类别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银行卡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3.23%;贷款投诉4件,占投诉总量的12.90%;支付结算投诉6件,占投诉总量的19.35%;其他类投诉19件,占投诉总量的61.29%,债务催收投诉1件,占总投诉量的3.23%。
(3)投诉产生原因分析。2023年本行受理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产生的投诉13件,占投诉总量的41.93%;因服务设施、设备和业务系统产生的投诉17件,占投诉总量的54.84%;其他原因产生的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3.23%。
(4)已采取措施。本行2023年不断加强投诉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溯源整改机制和投诉处理回避机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投诉管理体系架构建设,加强对全行投诉工作的督导力度,优化统一的投诉管理系统,不断提升投诉处理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初心使命,标本兼治强化投诉全流程管控,提升全员依法合规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持续提高服务水平与消费者满意度,共同为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而努力。
十四、重大事项
14.1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年度因股金红利分配中用2%转增股本,合计转增9,310,114元,因此注册资本由310,337,121元增加为319,647,235元。
14.2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1)2023年1月30日,因工作调整,监事会同意胡发明同志申请辞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长,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文件号宜农银监字〔2023〕1号。
(2)2023年9月25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及监事会表决通过,同意张林同志任本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长,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批准文件号宜农银监字〔2023〕2号。
14.3机构变动情况
(1)2023年5月23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岗山分理处终止营业,批复文号为宜银保监复〔2023〕63号,该分理处的原业务由宜丰农商银行潭山支行接收。
(2)2023年5月23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终止营业,批复文号为宜银保监复〔2023〕64号,该支行的原业务由宜丰农商银行解放路支行接收。
14.4报告期内,本行机构及监事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于2023年9月8日对宜丰农商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金监罚决字〔2023〕4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90万元的罚款。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重大消保投诉事项。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财务报告
16.1审计意见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胡琳、曾丽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见赣惠普内审字〔2024〕第026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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