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司法冻结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此确认,本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本行股东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司法冻结情况披露如下:
股东宜丰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5892396384,持有本行股权10,375,889股,持股比例3.25%。2024年10月14日,被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冻结股权10,375,889股,冻结类型为司法冻结(包含孳息),冻结比例为100%,冻结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3日。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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