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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元勇,注册资本4100万元,成立日期:2002年7月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江西泰枫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00%;注册地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管委会;主要经营项目:建筑装饰的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灯具、卫浴、水暖配件,五金器材;国内广告的制作与发布;多媒体;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亮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种植。

  (二)关联方类型:主要股东控制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江西泰枫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西泰枫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00%控股,属于本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江西昶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泰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曹叶明夫妇提供保证担保。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行的贷款授信金额共2000万元。本次发放贷款2000万元,占2026年9月末本行资本净额(90904.73 万元)的2.20%,该笔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授信余额未超过对单一关联方授信集中度的监管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本次保证贷款利率3.6%,该定价标准适用于包含对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同类客户,对非关联客户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管规定。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于2026年9月23日审议批准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以上重大关联交易流程合规,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江西省大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续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利率3.6%,期限36个月,在本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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