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合支付商户费率、ETC优惠政策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调整聚合支付、ETC业务收费标准,现公示如下:
一、对正常经营的一般聚合支付商户,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交易收单手续费率为借记卡(钱包/余额)按交易金额的0.25%收取,信用卡按交易金额的0.3%收取。
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益类商户继续享受我行零费率优惠;
三、商户可免费申请使用语音播报云音箱;
四、ETC绑定我行信用卡享受省内通行费8.55折优惠,每月优惠次数四次封顶,绑定借记卡无优惠。
上述服务收费标准自2025年7月17日起执行。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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