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丰农商银行柜面业务公章停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柜面业务印章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结合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对柜面业务公章予以停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业务公章清单
1.停用26枚业务公章(含实体章、电子章)清单: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江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路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佐龙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溪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坑田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江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陂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城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冈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都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县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田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唐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田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马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溪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村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头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固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冈支行业务公章”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君埠支行业务公章”。
2.停用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0时起,上述业务公章停止一切业务使用。
二、业务衔接方式
1.原需使用上述停用业务公章的业务,自停用日起调整为使用业务专用章(含实体章、电子章);
2.若为电子业务专用章,您可以使用业务识别码,通过我行柜面、手机银行渠道对电子印章真伪进行查询验证。具体样式如下:

三、法律效力说明
1.自停用之日起,第一项清单中业务公章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其签署的文件、办理的业务,本行均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停用日前已加盖上述业务公章的有效合同、业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本行将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四、重要提示
1.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办理业务时留意印章使用情况,避免因误用停用业务公章造成权益损失;
2.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垂询营业网点或致电(0796-2515920)咨询。
特此公告。
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