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种粮大户购买农机贷款
各信用社(部):
2016年4月18日余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余干县驰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种粮大户购买农机贷款合作协议,为全面规范农机贷款的管理和合规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规定,现就我社推进农机贷的规范操作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农机贷管理方面
(一)客户身份界定方面
贷款客户由余干县驰恒农业科技有发公司推荐,该公司承担协助清收及连带保证责任,按十比一的比例存入相应的保证金至我社指定保证金账户。三农事业部负责收集客户推荐表及客户购买农机的发票,按发票金额确定贷款金额,审查合格后按户口所在地原则推荐客户当地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二)关联人身份界定方面
农机贷借款人的关联人为借款人配偶,借款人丧偶或离异的应为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
(三)客户应提供的贷款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2、家庭资产及承包粮田面积的说明
3、家庭净收入等情况说明
(四)贷款对象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已婚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一个家庭中只有一人为借款主体(以户口簿记载户数为准);
4、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是否重大不良判定标准:贷款金额大于或等于逾期不良记录金额合计);
5、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清偿借款本息的能力;
6、我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授信期限、结息周期选择及违约方面
农机贷授信期限为壹年;如出现自然灾害或借款人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借款人到期无能力偿还,根据借款人申请可延期一年。
结息周期统一标准为“每季20日结息”,贷款逾期的,按30%执行加罚息(即“逾期利率浮动比例30%”);改变贷款用途的,按50%执行加罚息(即“逾期利率浮动比例50%”)。
二、业务操作方面
1、网点调查职责
网点主任及客户经理负责对申请办理农机贷的客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农户的家庭财产、收入、信誉状况、生产经营情况。
2、贷款调查环节形成的内部资料
(1)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个人贷款面谈记录
(2)农户小额信用借款申请书;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调查表(新版)贴照片,(老版:农户基本情况表省联社统一印刷版可用,自行打印、复印版不可用);
(4)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等级评定、授信表;
(5)关联人连带责任承诺书
(6)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征信授权书、征信报告
(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
3、贷后管理方面
(1)贷后检查频率。原则上按季检查,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贷后检查;不能正常结息的应立即上报三农事业部。
(2)贷款展期。小额农贷确因灾害、市场等因素造成还款困难,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15个工作日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报联社审批后,可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前台信贷人员应督促借款人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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