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农商银行”)的筹建申请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批复(赣银监复[2015]373号),按照玉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进程安排,经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召开玉山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会期半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玉山县玉台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玉山农商银行验资在册的全体股东(法人、自然人股东)以及被提名的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审议事项
(一)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草案)》
(二)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五)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草案)》
(六)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七)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三农”及“小微”发展和明确今后三年支农贷款及小微贷款比例的意见(草案)》
(八)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办法(草案)》
(九)审议《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十)审议《选举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草案)》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办法: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于2016年2月23日至3月3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预先登记事宜。
1、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盖有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持股凭证是指向玉山农商银行入股的现金缴账单(进账单)。
2、登记地点:玉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楼,地址为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69号)。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3月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登记联系人:魏饶明 办公电话07932568123
移动电话13576334888
(二)会务联系人
1、钟和平 办公电话07932560965 移动电话13879317766
2、吴 剑 办公电话07932552513 移动电话13767364266
江西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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