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商银行关于更换董事长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各部门、各网点、社会各界及广大股东: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此确认,本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和《鹰潭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鹰农商行〔2022〕236号)有关规定,本行就本行董事长变更事宜,特此披露如下:
根据《关于王欣平、段德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农信联社党【2023】139号)和《关于王欣平通知任职提名的通知》(赣农信联社党【2023】140号),本行原执行董事、董事长段德华调离鹰潭农商银行,推荐王欣平同志为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拟任人选。按照《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增补选举王欣平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8月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关于王欣平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投票选举王欣平同志为本行董事长。2024年2月8日,王欣平同志董事长任职资格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核准。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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