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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现将《鹰潭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汇报如下,请大家予以审议。

  一、重要提示

  1.1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鹰潭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Yingt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

  2.2 法定代表人:王欣平。

  2.3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663.60万元。

  2.4 注册及办公地址: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路32号。邮政编码:335000,联系电话(传真):0701-6283889;客服电话:(0791)96268,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1月12日。

  2.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6其他有关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056425956P,金融许可证号B1387H236060001。

  • 主要业务数据

  3.1 报告期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39.0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85.6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0.38亿元,不良贷率3.08%,拨备覆盖率153%和资本充足率11.69%。

  3.2 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金额

营业收入

146382.86

营业支出

137135.83

营业利润

9247.03

其中:投资收益

6860.22

营业外收支净额

-67.03

利润总额

9180.00

所得税

2801.89

净利润

6378.11

  3.3财务情况说明(计划财务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金额

年末总资产

3390329.64

年末存款余额

2856729.47

年末贷款余额

2603757.95

未分配利润

5898.39

年末所有者权益

221638.01

资本利润率(%)

2.93

每股净资产

1.55

  3.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我行设立普惠金融部,依托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平台,根据客户需求创新各种信贷产品,积极对接园区、市场、商会小微企业客户。2023年末,我行普惠小微企业(不含票)贷款余额367783.89万元,较年初增长8.1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7576户,较年初增加883户;达到监管“两增两控”要求。

  3.5资本构成情况

监管指标

2023年末值

信用风险

1935230.09

市场风险

0

操作风险

151638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20135.08

一级资本净额

220135.08

资本净额

244026.8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5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5

资本充足率

11.69

流动性资产

499559.08

流动性负债

1150210.0

流动性比例

43.43

  3.6 财务情况说明

  2023年,面对经济承压、竞争加剧、利差收窄等一系列严峻挑战,本行积极落实省联社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上下联动、条线协同、整体发力,推动经营工作呈现出“发展势头稳、业务结构优、风险管控严、质量效益升”的良好局面。2023年末各项资产总计3390329.64 万元,负债总计3168691.63万元,所有者权益221638.01万元,近四年来首次实现税后利润6378.11万元。

  3.7 利润实现情况

  2023年,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审计确认,实现利润总额9180万元,实现净利润6378.11万元。

  3.8 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鹰潭农商银行实现税前利润918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801.89万元后,净利润6378.11万元。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6378.11万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58.1万元,实际可供分配净利润6536.21万元。按照《全省农商银行202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具体分配顺序: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7.81万元;在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其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截止2023年末一般风险准备余额31707.62,已达到监管要求,本年度未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年末未分配利润5898.39万元。

  四、 公司治理结构

  4.1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2023年12月12日,在鹰潭农商银行20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1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授权代表)3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97639.9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审议通过《鹰潭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9个。

  4.2 董事会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本行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董事3人,非职工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提名与薪酬、审计、战略、三农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3年度,鹰潭农商银行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2个。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岗位

工作情况

1

王欣平

1978年01月

江西奉新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正常履职

2

赖美娟

1975年10月

江西赣州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正常履职

3

邱炳胜

1972年8月

江西鹰潭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正常履职

4

傅安

1953年07月

江西南昌

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休

正常履职

5

徐长斌

1976年07月

江西余江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

正常履职

6

江卫锋

1978年12月

江西贵溪

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正常履职

7

程平兴

1982年01月

江西贵溪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正常履职

8

祝永进

1963年02月

江西余江

上海捷丹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正常履职

9

刘平孙

1958年03月

江西余江

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正常履职

10

刘卿

1979年12月

江西余江

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正常履职

11

李接进

1979年09月

江西余江

余江县恒欣精密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正常履职

12

欧阳春

1964年11月

江西景德镇

景德镇陶瓷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

正常履职

  4.3 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行监事会由12名监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4人,外部监事4人,股权监事4人。进一步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2023年度,鹰潭农商银行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个。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岗位

工作情况

1

胡冬标

1971年12月

江西贵溪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正常履职

2

邹建斌

1973年11月

江西余江

鹰潭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正常履职

3

黄兵荣

1974年10月

江西鹰潭

鹰潭农商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正常履职

4

舒丽敏

1990年4月

江西余江

鹰潭农商银行新天地分理处主任

正常履职

5

邓华成

1976年10月

江西余江

鹰潭凯翔地产董事长助理

正常履职

6

王建勇

1970年4月

江西余江

鹰潭市信江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正常履职

7

罗宸清

1973年3月

江西泰和

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正常履职

8

李肖飞

1966年1月

浙江东阳

鹰潭市贤达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正常履职

9

董志军

1978年9月

江西南昌

鹰潭龙虎山景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正常履职

10

苏玮

1983年2月

江西鹰潭

鹰潭市月兴开发投资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正常履职

11

黄承明

1967年9月

江西贵溪

自由职业

正常履职

12

梁志军

1988年2月

江西东乡

自由职业

正常履职

  4.4 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1名副行长、1名风险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名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1名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组成。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岗位

1

赖美娟

1975年10月

江西赣州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

邱炳胜

1972年08月

江西贵溪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

3

李金刚

1974年11月

江西金溪

鹰潭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4.5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

  2023年末,本行设有18个部门,60个营业网点。

  4.6独立董事

  本行实行独立董事制度,设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利益,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7外部监事

  本行设立外部监事,设有外部监事4名,外部监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我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培训、学习、例会,参与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维护本行利益。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2023年末

实收资本(股本)

142663.60

0.00

142663.60

资本公积

18058.31

0.00

18058.31

盈余公积

21971.92

637.81

22609.73

一般风险准备

31707.62

0.00

31707.62

未分配利润

2000.15

3898.24

5898.39

  5.2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类型

2023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107836.76

75.59

非职工自然人股

20940.91

14.68

职工自然人股

13885.93

9.73

  5.3前十大法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企业类型

持股比例(%)

1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81

2

鹰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81

3

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01

4

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31

5

上海捷丹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0

6

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42

7

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8

8

鹰潭市贤达铜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6

9

鹰潭市信江商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0

10

鹰潭锦潭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3

  5.4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1

郑荣

0.45

2

孙云锋

0.42

3

邓剑

0.35

4

余军发

0.28

5

冯传和

0.27

6

王松奇

0.27

7

朱玉兰

0.27

8

陈九莲

0.27

9

刘荆西

0.23

10

叶素芳

0.22

  5.5股权质押情况

  2023年末,全行持股1426636018股,其中股权质押261685504股,股权质押比例18.34%。本行董事、监事股东在本行出质股权16038万股,其中涉及单个质押率超过50%主要股东有3户,涉及质押股权11366万股。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股东大会上按未质押的股权计算表决权,其派出的董事不得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本行被质押股权没有涉及冻结、司法拍卖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上限制表决权。

  5.6关联交易情况

  一是制度执行情况。2023年,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鹰潭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鹰农商行〔2023〕153 号),该办法明确了关联方识别与认定、关联交易种类、关联授信口径与集中度管理、关联交易审批授信与回避、内部审计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等内容,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是关联方认定情况。本行建立了全面动态的关联方名录,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截至报告期,通过信息采集汇总。认定关联自然人及法人261人,关联自然人208人,关联法人53家。

  三是关联交易情况。截止2023年末,本行资本净额24.40亿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贷款余额(含信用卡授信)总计10.15亿元,全部关联度为41.6%,未超过监管全部关联度要求(小于等于50%),其中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为9.56亿元,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贷款余额为0.59亿元,最大一家关联方余额为1.5亿元,占资本净额的6.15%,集团客户关联度授信余额2.46亿元,占资本净额的10.08%,关联方在本行只存在授信业务,本行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是重大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3笔,授信余额3.66亿元,关联交易事项为授信业务,全部为关联法人,分别为鹰潭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程平兴为该公司的董事)、鹰潭市城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程平兴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鹰潭市余江区文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刘卿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五是一般关联交易。2023年,本行与关联方一般关联交易22笔,授信余额10224.1万元,其中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18笔,余额1615.1万元,需披露的一般关联交易4笔,余额8609万元。

  六、对外投资情况及表外项目情况

  6.1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债权投资

587292.00

其他债权投资

0

长期股权投资

8244.45

合计

595536.45

  6.2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3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9429.38万元,比年初下降113.82万元。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3年,本行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强本固基,为打造历久弥新的百年老店而努力。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了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制度,要求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二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抽调精通业务表达能力强的员工组成专业的宣教队伍,针对不同人群,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夜校”等多项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守住钱袋子。三是加强客户投诉管理。2023年共发生消保投诉76起,按投诉来源分,监管部门转办28起,人行转办6起,96268等电话投诉42起,全部投诉均按期办结,客户满意度达98.65%。

  • 绿色信贷情况

  2023年12月,我行绿色贷款余额11882.28万元。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绿色产业共分为六大类,分别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截至2023年12月,我行绿色贷款共覆盖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生态环境产业四大类,贷款余额分别为8791万元、2000万元、497.28万元和594万元,余额占比分别为73.98%、16.83%、4.19%和5%。

  • 薪酬管理及延期支付情况

  2023年度,年初修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方案,在绩效系统中配置各岗位考核方案,实现全行员工可以查询各自考核结果,按月导入工资条明细情况,实现考核公开透明,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在考核经营效益、社会责任、发展转型的同时,对贷款风险管理、柜面风险管理、反洗钱管理、执行力管理等风险合规指标进行考核,坚持以合规经营为基础,风险防控为核心的原则,实现全行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手段。董事、监事薪酬按照一定标准发放,高管薪酬按照省联社考核标准及监管要求发放。

  为落实监管及省联社要求,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2022年8月份我行对《鹰潭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重新进行制定,自8月份开始按照新的要求执行延期支付比例,严格按照省联社及监管要求发放。

  十、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23年,本行始终把风险管控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对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通过不断优化风险控制流程,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突出重点开展关键领域风险排查,坚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大案要案的底线,并突出对实质风险的把控,变被动防控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制订并完善了《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年度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了19个专项审计,对辖内20个网点进行了常规序时审计,对44名部门及网点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所在网点业务经营和管理、岗位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客观作出审计评论。同时,建立健全了案件防控体系,落实了案件防控的主体责任,案件防控意识更加牢固,基础更加扎实。

  十一、重要事项

  11.1报告期内,最大10名股东分别为: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捷丹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贤达铜业有限公司、鹰潭市信江商贸有限公司 、鹰潭锦潭贸易有限公司,无变动情况。

  11.2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1.3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批量转让资产两次。

  11.4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1.5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11.6 除上述事项外,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财务报告

  12.1审计意见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周璇煦平、陈联英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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