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4〕05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85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12月23日,本行与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五年,授信金额8500万元。
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溪市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江卫锋是贵溪市国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本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贵溪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发才
注册资本:6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河道采砂,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建筑用石加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白蚁防治服务,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最近一期LPR(3.1%)加点265bp,按年利率5.7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8500万元,占本行2024年三季度资本净额(248224.08万元)的3.43%,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