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5〕12号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贵溪市兴盛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10000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12月16日,本行与贵溪市兴盛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三年,授信金额10000万元。贵溪市兴盛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云超。经查该公司为该公司为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贵溪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大股东(持有本行股份占比4.4185%),所以市本行关联人。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贵溪市兴盛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贵溪市兴盛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贵溪市经济开发区(金融服务站)兴贵大道15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霍云超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货运、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五金产品、贵金属、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目前国家禁止投资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除外)、电子元器件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固定年利率(5000万元信用3.85%、5000万元保证5.75%)执行,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10000万元,占本行2025年三季度资本净额(254550.34万元)的3.92%,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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