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行长任职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此确认,本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和《鹰潭农商银行信息披露制度》(鹰农商行〔2022〕236号)有关规定,本行就董事长、行长任职事宜,特此披露如下:
经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任职资格审核批复,根据2026年3月31日《江西金融监管局关于骆晓玲鹰潭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赣金监复〔2026〕59号),骆晓玲同志任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已经到任。
经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任职资格审核批复,根据2026年3月30日《江西金融监管局关于席连泉鹰潭农商银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赣金监复〔2026〕58号),席连泉同志任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现已到任。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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