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商联合银行

本网站支持IPv6

新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22《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的规定,本行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行不存在子公司或投资金融机构,因此不存在并表现象。本次披露的报告经本行高级管理层确认。

 一、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含储备资本2.5%)如下: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0%。

二、本行的资产充足率及风险资产情况

本行为非上市第二档商业银行,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截至20253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8545.31万元,一级资本净额158545.31万元,资本净额172436.71万元,风险加权资产1231586.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8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87%,资本充足率为14.00%;调整后表内外等资产余额2273586.22万元,杠杆率为6.97%。核心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均优于监管部门要求的法定值。

本季度需披露的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3

可用资本(数额)

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8545.31

2

一级资本净额

158545.31

3

资本净额

167233.66

风险加权资产(数额)

4

风险加权资产

1231586.8

资本充足率

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87

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87

7

资本充足率(%)

14.00

杠杆率

8

调整后的表内外等资产余额

2273586.22

9

杠杆率(%)

6.97

杠杆率a(%)

6.97

流动性覆盖率(%)

10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不适用

11

现金净流出量

不适用

12

流动性覆盖率(%)

不适用

净稳定资金比例

13

可用稳定资金合计

不适用

14

所需稳定资金合计

不适用

15

净稳定资金比例(%)

不适用

流动性比例

16

流动性比例(%)

74.24

              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417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

版权所有 @江西樟树农商银行 备号:赣B2-20050068号-1

电话:0791-0000000 邮政编码:33350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