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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农商银行2025年一季度关联交易


樟树农商银行2025一季度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樟树农商银行2025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一)本行股东持股情况

2025一季度末本行的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股份金额(元)

持股比例(%)

企业类别

一、企业法人股(15户)

238112080

42.06

其中:1、非金融机构企业

238112080

42.06

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56616258

10.00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44799383

7.91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28308131

5.00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省创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1998596

3.89

非金融机构企业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6401928

2.90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

14830668

2.62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8846291

1.56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龙大地产有限公司

8846291

1.56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远洋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846291

1.56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和庆实业有限公司

7784738

1.38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

7267785

1.28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山峰日化有限公司

6369329

1.13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省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5100001

0.90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宣和实业有限公司

1769257

0.31

非金融机构企业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327133

0.06

非金融机构企业

2、金融机构企业

0

0

二、自然人股(672户)

328050508

57.94

其中:1、职工自然人股(196户)

58282508

10.29

2、非职工自然人股(476户)

269768000

47.65

股东(687户)合计

566162588

100

  • 关联法人信息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持股10%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11.43%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股东,持股7.9%

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80.67%

樟树市药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

樟树市药都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樟树市药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

樟树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樟树市药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樟树市药都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江西省樟树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药都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药都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药都供水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药都供水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

为樟树市药都供水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

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

为我行主要法人股东

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大股东关联企业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江西金虎保险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樟树市盛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江西捷邦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为我行董事熊春林关联企业

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宜春广来香江学校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樟树市广来寄宿学校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樟树市兴翔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杨国亮关联企业

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江西永鑫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樟树市鑫仁商贸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江西子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江西陆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江西喜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樟树市青创新能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为我行监事陈桂辉关联企业

樟树市青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樟树市青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樟树市青投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樟树市青创互娱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江西中青造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为我行监事聂亚臻关联企业

(三)关联自然人信息情况

关联自然人共578人。其中,董事8人,监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561人。

、关联交易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5年一季度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138.20亿元,资本净额为17.24亿元。目前本行关联交易贷款余额6.96亿元,其中主要包括: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1700万元、江西祥鑫医药有限公司10100万元、江西金阳钢艺有限公司5500万元、江西星光印业有限公司450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800万元、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3390万、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2985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1900万元、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705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

(二)2025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

1、客户: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重要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4年12月27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给予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保证贷款授信990万元,授信期限3年,贷款方式为保证,利率按固定利率3.95%执行。贷款授信后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与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16930万元,其中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授信400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重大关联交易。

2、客户:江西省樟树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重要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5年2月21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给予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保证贷款授信990万元,授信期限3年,贷款方式为保证,利率按固定利率3.6%执行。贷款授信后江西省樟树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17920万元,其中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授信4000万元;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重大关联交易。

3、客户: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法人熊春林为我行董事,贷审会审批时间2025年3月14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该公司财园信贷通贷款1000万元继续用信,期限壹年,贷款利率按公布的当期一年期lpr上浮25%执行。现因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熊燕林已在我行均有授信贷款,因此对上述借款客户进行统一授信。本次授信到位后总授信金额17150万元。对应授信金额: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1700万元、江西金橡木业有限公司授信金额1900万元、江西华瑞粉末涂料科技有限公司1500万元、江西景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0万元,熊燕林980万元。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属重大关联交易。

4、客户:樟树市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重要股东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5年3月14日,用途为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授信金额及利率,同意给予樟树市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保证贷款授信1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利率按当期LPR(3.1%)+50bp执行,即年利率3.6%,利率调整方式为浮动利率。贷款授信后樟树市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授信18920万元,其中樟树市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赣袁砂石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2990万元;樟树市阁山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绿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乡村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樟树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授信4000万元;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江西省樟树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信99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重大关联交易。

5、客户:卢咪,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5年1月13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保证贷款46万元利率按3.2%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属一般关联交易。

6、客户:邹小琴,关联关系为本行员工,2025年2月27日,授信金额及利率,个人综合消费抵押贷款100万元利率按3.1%执行。授信发生后,本行与客户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属一般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我行成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由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我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审批和备案。

修定了《樟树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樟树农商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厘清了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阐述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按季度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的关联交易季度报表、及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6.79%;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的11.40%;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的44.22%,以上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樟树农商银行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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