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农商银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江西银保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监管的通知》(赣银保监办发【2019】161号)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层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客户:樟树市药都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为我行重要股东樟树市国福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贷审会审批时间2026年5月29日,用途樟树市药都智慧直饮水系统综合提升工程,授信金额及利率,给予樟树市药都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贷款授信4900万元,授信期限15年,贷款方式为保证,利率执行方式为按浮点执行,贷款利率按LPR加60bp执行。贷款授信后樟树市药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我行全部贷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总金额控制在19890万元,其中樟树市药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4900万元(其中6000万元银团贷款不纳入关联交易)、樟树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约990万元、江西光华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4000万元。本次授信发生后,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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