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农商银行2025年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资溪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行就以下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5年3月14日,我行同意向黄旭东授信贷款670万元,期限5年,贷款用途为进购建材;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方:黄旭东,男,1993年3月出生,身份证号码:362529199303011511,资溪县高阜镇人,现住址:资溪县鹤城镇皇家花园1栋1单元102。黄旭东关联我行监事黄少华,根据《资溪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该关联方系我行关联自然人。
三、定价政策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与关联方黄旭东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确保关联方未享有优惠利益,本次贷款利率按年利率4.3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相关监管规定,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黄旭东本次申请授信670万元,为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末,我行资本净额为64456.29万元。黄旭东授信总额占我行资本净额的1.04%,该关联方所在集团为江西大觉山景区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方关联贷款授信总额为3525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47%,未超过统一授信集中度监管指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五、会议审议及决议情况
2025年3月11日,我行关联交易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11日,我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该笔重大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参与该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结论意见为同意,未提出异议。
资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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