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试新招 批量处理促双赢 ——芦溪农商银行与法院建立集中诉前调解工作机制
为有效推进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工作,芦溪农商银行主动对接芦溪县人民法院,签订党建联建共建协议,对借款人调解意愿强、案件事实清晰的借贷纠纷案件创新优化金融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开展集中诉前调解,实现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减轻消费者诉讼成本的双赢目标。
6月13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世国带领民事庭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一行来到芦溪农商银行开展集中诉前调解。芦溪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姚洪出席调解会,相关案件当事人出席,双方以互认形式快速还原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金融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诉前调解诉讼费减半),节省了司法资源。通过调解,成功签订调解书3份,涉及贷款2户,金额1016.9万元;达成续贷意向1户,贷款3笔,金额476.5万元。
通过集中诉前调解,芦溪农商银行在优化信贷资产质量,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做出了新的探索。接下来,将继续加强与芦溪县法院的合作,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处理机制,为助力“双一号工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做出应有担当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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