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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监管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1.1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

芦溪农商银行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xi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公司英文简称

Luxi Rural Commercial Bank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冬

  1.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彭克(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电话

0799-7551971

传真

0799-7551971

邮箱

jxlxnsyh@163.com

  1.3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注册地址邮编

337200

办公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田心阁

办公地址邮编

337200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2016年1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0MA35G5M67M

金融许可证号

B0829H336030001

  1.4其他有关资料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黎莉莉 万小红

  二、财务摘要

  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830551.49万元,增幅6.02%;负债总额764181.06万元,增幅5.79%;所有者权益66370.43万元,增幅8.79%;实现各项收入40069.85万元,降幅1.67%;实现利润总额6534.08万元,人均创收218.46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27274.35

27936.69

营业支出

20512.11

19242.78

营业利润

6762.25

8693.91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228.17

-446.69

利润总额

6534.08

8247.22

减:企业所得税

1319.41

1760.01

净利润

5214.67

6487.21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总资产

830551.49

783396.92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

584635.02

533366.44

总负债

764181.06

722387.08

其中:吸收存款

683522.96

63083.32

所有者权益

66370.43

61009.84

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1

净资产收益率

8.19%

11.16%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66087.75

60699.68

2.一级资本净额

66087.75

60699.68

3.资本净额

72210.22

66343.29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495920.13

457132.48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494086.04

454587.43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1834.09

2545.05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51775.00

50525.0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547695.13

507657.48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07

11.96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2.07

11.96

10.资本充足率

13.18

13.07

  2.4利润实现情况

  2023年利润总额6534.08万元,降幅20.7716.36%;净利润5214.67万元,降幅19.62%。

  2.5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本行税后净利润5214.67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1.47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71.73万元,经上述分配后当年未分配利润余额4621.47万元,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6344.76万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0966.23万元。以2023年股利分配宣告日登记在册股份为基数,按股东大会表决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2023年度分红,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姓  名

姓别

任职

1

王  冬

董事长

2

姚  洪

副行长、董事

3

杨  军

独立董事

4

王习恒

独立董事

5

张欣泉

董事

6

彭  健

董事

  3.2监事

序号

姓  名

姓别

任  职

1

陈永新

监事

2

邱  其

监事

3

张洪峰

监事

  3.3员工情况

  2023年末,在职员工173人。受教育程度情况为:研究生3人,本科151人,专科14人,中专以下5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2名内部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非职工监事1名,外部监事1名。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12个部室,3个事业部,下辖14个营业网点,其中:1个总行营业部和13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芦溪农商银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聘请律师进行了法律见证,对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资格审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董事会关于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以及高管层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芦溪农商银行未来三年经营发展规划(2023-2025年)(草案)》、《关于张洪峰同志拟任外部监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芦溪农商银行董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草案)》、《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16个议案。会前,本行在萍乡日报上发布了召开会议的公告,具体告知了会议时间、地点,以及审议的议案等内容。会议实行律师见证制度,现场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本行按季度召开董事会例会6次。于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杰同志拟任芦溪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解聘孙阿妞同志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文侃同志拟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资质评估报告》等6个议案;于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反洗钱工作计划》、《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7个议案,听取并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落实萍乡银保监分局<监管意见书>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等10个工作报告。于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报审计报告》等10个议案。于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发展思路(草案)》、《芦溪农商银行董事会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4个议案,通报并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审慎监管会谈中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工作方案。于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管理办法》、《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管理办法》、《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4个议案,通报并审议了《<关于反馈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的函>及整改情况》、《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于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开展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等7个议案。

  2023年,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工作例会5次,临时会议9次。于2023年2月24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资质评估报告》、《芦溪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议案)》、《芦溪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等6个报告,听取了《关于张杰同志拟任芦溪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文侃同志拟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等3个报告;于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工作报告》、《芦溪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内部专项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等15个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关于落实萍乡银保监分局《监管意见书》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等3个报告;于6月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关于修改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履职工作报告(草案)》等8个议案,同时通报监管部门《对芦溪农商银行监管意见》、《对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审慎监管会谈纪要》等相关通报;于9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管理办法》、《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等7个报告;于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开展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报告》等6个报告。因工作需要全年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9次,审议通过了《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报审计报告》、《芦溪农商银行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芦溪农商银行反洗钱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报告》等议案,听取了芦溪农商银行相关重大关联交易批准等情况,同时对监事会成员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对《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五大看点》等规制和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提升了监事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4.5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法律法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本行长期健康发展。本行独立董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军出席本行董事会例会6次,股东大会1次,临时董事会7次,并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17次,在本行履职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独立董事王习恒,出席本行董事会例会6次,股东大会1次,临时董事会7次,并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在本行履职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均对本行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分析,定期阅读本行的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报告,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认真学习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金融经济政策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确保具备与独立董事一职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发表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履行“坚持‘三农"市场定位,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加强‘三农"服务创新,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的承诺。

  五、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

  截止2023末,芦溪农商银行股东总数466户,实收资本22068.62万元。其中法人股东32户,持股数量10425.14万股;职工自然人股东141户,持股数量2541.05万股;非职工自然人股东293户,持股数量9102.43万股。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2年

本期变动

股本

22068.62

21219.83

848.79

资本公积

2270

2270

0

盈余公积

6835.66

6242.46

593.2

一般风险准备

13264.91

12102.76

1162.15

未分配利润

20966.23

18450.2

2516.03

其他综合收益

965.01

724.59

240.42

股东权益合计

66370.43

61009.84

5360.59

  5.2股本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投资者类别

2023年

2022年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投资余额

所占

比例%

投资余额

所占

比例%

企业法人股

10425.14

47.24

9887.46

46.60

706.95

169.27

职工自然人股

2541.05

11.51

2443.32

11.51

108.56

10.83

非职工自然人股

9102.43

41.25

8889.05

41.89

1352.2

1138.82

合计

22068.62

100.00

21219.83

100.00

2167.71

1318.92

  5.3前十大户股东(含持股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2023年

2022年

持股数量本期变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1946.88

8.8219

1872.00

8.8219

74.88

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

1733.29

7.8541

1666.63

7.8541

66.66

萍乡市泰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812.48

3.6816

781.23

3.6816

31.25

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

540.80

2.4505

520.00

2.4505

20.80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530.24

2.4027

509.85

2.4027

20.39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487.15

2.2074

468.41

2.2074

18.74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33.32

1.9635

416.66

1.9635

16.66

刘京尧

432.64

1.9604

0.00

0

432.64

萍乡市天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324.48

1.4703

312.00

1.4703

12.48

江西省萍乡市光源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70.83

1.2272

260.41

1.2272

10.42

江西省星海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270.83

1.2272

260.41

1.2272

10.42

江西福义实业有限公司

270.66

1.2264

260.25

1.2264

10.41

江西金实岩土建设有限公司

264.06

1.1965

0

1.1965

264.06

合计

8317.66

37.6897

7327.85

35.7293

989.81

  5.4主要股东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关联方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1号)文件要求确定,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5.4.1主要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及5%以上股东的关联方;持股不足5%,但向本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关联关系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1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1946.88

8.8219

2

萍乡市安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

1733.29

7.8541

3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派驻董事

487.15

2.2074

4

江西佳鸿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派驻监事

189.41

0.8583

5

陈永新

职工自然人股

职工监事

27.08

0.1227

6

彭克

职工自然人股

董秘

13.54

0.8583

7

刘琼芳

职工自然人股

高管

27.08

0.1227

8

彭一婷

职工自然人股

高管

27.08

0.1227

9

卢艳

职工自然人股

高管

20.31

0.092

合计

4471.83

20.2632

  5.4.2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资本净额72210.2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37986.65万元。本行对单个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4577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6.34%,不超过10%;对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14550.53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20.15%,不超过50%。2023年本行共计发生一般关联交易306笔金额6706.8万元;重大关联交易12笔金额12177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明细: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贷款金额

贷款日期

独立董事审批时间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省萍乡市嘉卉乡村振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03-02

2026-03-01

3400.00

3400.00

2023-02-24

同意用信

芦溪县弘华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03-01

2026-02-28

3400.00

3400.00

2023-02-24

同意用信

芦溪县瓷土开发经销有限公司

2023-12-27

2026-12-26

800.00

800.00

2023-12-20

同意用信

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

2023-01-17

2024-01-16

980.00

980.00

2023-1-12

同意用信

2023-01-18

2024-01-15

1000.00

1000.00

2023-03-30

2024-03-29

300.00

300.00

2023-03-24

同意用信

2023-07-10

2024-07-06

197.00

197.00

2023-07-04

同意用信

2023-07-21

2024-07-19

280.00

280.00

2023-10-17

2024-10-16

20.00

20.00

2023-10-13

同意用信

2023-11-20

2024-11-16

20.43

20.43

2023-11-15

同意用信

2023-11-20

2024-11-16

779.57

779.57

2023-11-28

2024-11-26

1000.00

1000.00

合计

12177.00

12177.00

  本行关联方均向本行关联交易委员填报关联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于授信类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5.5股权出质情况

  2023年末,质押登记股权数800.22万股,占总股本的3.63%,股权出质比例与上年持平,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大股东均未出质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单位:人民币 万股,%

出质人

持股数额

质押数量

质押股权占总股本比例(%)

质权人

江西省萍乡市鑫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33.32

433.32

1.9635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博新实业有限公司

162.50

150.24

0.6808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市东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162.50

162.50

0.7363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胡建萍

54.16

54.16

0.2454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12.48

800.22

3.6261

  5.6股权冻结情况

  2023年末,司法冻结股权数量69.06万股,占总股本的0.31%,我公司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股东均未涉及司法冻结情形。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司法冻结

数量

司法冻结股权占总股本比例(%)

李细萍

69.06

69.06

0.31

合计

69.06

69.06

0.31

  六、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  目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本充足率

13.18

13.07

流动性比例

47.28

47.79

不良贷款率

3.34

3.45

拨备覆盖率

199.32

202.41

成本收入比率

30.54

27.28

贷款拨备率

6.67

6.98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3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制造业

125024.35

20.02

建筑业

75277.92

12.05

批发和零售业

65144.64

10.43

农、林、牧、渔业

42823.90

6.8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433.34

5.83

合计

344704.15

55.19

  6.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客户名称

2023年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1

江西武功建材有限公司

5800.00

0.93

2

萍乡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0.80

3

芦溪县新弘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0.80

4

江西紫溪休闲观光旅游有限公司

5000.00

0.80

5

环球电力设备(江西)有限公司

4983.00

0.80

6

萍乡市弘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900.00

0.78

7

萍乡市国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00.00

0.78

8

江西芦溪牧原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4900.00

0.78

9

萍乡华通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4700.00

0.75

10

芦溪县恒鑫工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700.00

0.75

  6.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占比(%)

正常

579466.2

90.83%

关注

24103.95

3.78%

次级

7663.59

1.2%

可疑

11511.32

1.8%

损失

1709.53

0.27%

  6.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核销后收回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39088.96

11499.62

12530.44

2591.38

40649.52

票据减值准备

806.65

170.78

0

0

977.43

  6.6买入返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末账面

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

0

25000

减: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减值

0

481.31

加:质押式买入返售债券应计利息

0

5.48

合计

0

24524.17

  6.7债权投资情况(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1、债权投资国债

36813.29

37443.94

其中:债权投资国债本金

35000

35000

债权投资国债利息调整

1593.69

2155.27

债权投资国债应计利息

219.60

288.67

2、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

305.17

305.07

其中: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300

300

债权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5.17

5.07

3、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

28657.36

7918.91

其中: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本金

28000

8000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20.49

-237.66

债权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636.87

156.57

4、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

0

3097.09

其中: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本金

0

3000

债权投资其他企业债券应计利息

0

97.09

5、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

13167.16

0

其中: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本金

13000

0

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利息调整

19.88

0

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债券应计利息

147.28

0

6、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106329.91

123344.3

其中: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本金

108000

125000

债权投资其他银行同业存单利息调整

-1670.09

-1655.7

7、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788.39

-934.16

  6.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年账面余额

2022年账面余额

对省联社投资

30

30

合计

30

30

  6.9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3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0884.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4.23万元,不良贷款占比3.34%,比上年下降0.11个百分点。面对严峻形势,本行积极应对,不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2023年累计核销不良贷款12544.23万元;同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与考核,对外聘请了商账公司进行不良贷款清收,对内制定不良贷款清收和考核方案,对不良贷款实行一户一策的精准化清收,同时,加大了问责力度和绩效考核,有效调动了员工积极性。2023年,本行共计清收表内不良贷款18200.97万元,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本金3742.07万元,利息243.9万元

  6.10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3年末,本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620.99万元,比上年减少464.08万元;贷款承诺7512.59万元,比上年减少3234.88万元;开立保函款项191.92万元,较上年减少199.24万元;代客理财0万元。

  七、普惠金融

  7.1网点建设情况。芦溪农商银行共有网点14个。在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不断优化网点布局。截至2023年末,本行在辖内布放了285台POS机具;自助服务设备36台,其中离行式自助服务网点4个;村村通助农取款点117个,交易户数30674户,涉及金额3161万元;并在芦溪县紫溪村设立了金融驻村工作室,进一步提高了辖内居民和商户的金融便利性。

  7.2信贷投放情况。本行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持续在脱贫攻坚、民生领域、普惠金融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314906.69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0.43%,较年初新增20249.55万元;中小微贷款余额254725.25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0.79%;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6275.11万元,较年初增加20336.33 万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22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401户,较年初增加9户。与此同时,小微客户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6.36%,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2023年,本行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助学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和“扶贫贷款”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开展。全县共有47家企业取得本行“财园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21632.2万元;共有10家企业、15户农户取得本行“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3488.41万元;累计为2109个失地农民发放了2113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贷款”共计6396.41万元;共有6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移民户、19户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在本行取得“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贷款支持,贷款余额6101.89万元;连续数年发放了全县100%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余额3753.94万元。与此同时,2023年,本行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共发放复工复产贷款16335万元,为1335名客户办理续贷和借新还旧等延期还本手续。

  7.3监管考核情况。2023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0884.4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4.23万元,不良率3.44%,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1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07%;流动性比例47.28%;拨备覆盖率199.32%。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本行始终把风险管理摆在经营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经营中的各类风险进行严格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控,建立了严密的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的防护网。虽然由于经济下行导致不良贷款反弹,但本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加大计提各项拨备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使本行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8.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8名高管人员中,1名具备高级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经济师职称,4名具备助理经济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会计师职称,1名具备助理政工师职称。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监测和管理工作,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8.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网点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8.3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建立了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金融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采取的风险评估及计量方法:本行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整体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能及时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或缓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洗钱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利率风险等各类风险。如对市场风险的评估及计量: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计量方式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此外还可采用压力测试等手段进行补充。

  8.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本行坚持防风险、控案件的内控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内控风险排查机制,常规性开展各项重点业务排查工作。2023年度,本行组织各业务条线开展了行政印章风险排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互联网贷款风险排查、资产质量真实性排查、社保卡业务涉案风险排查、金融市场业务案件风险排查等共14个项目的专项风险排查;按照监管及省联社要求,开展了“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等内控排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不断夯实本行合规经营根基;同时,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及重点领域进行风险摸排,查找风险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有效推进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23年审计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审计,组织开展了小额信贷风险、不良贷款处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等专项审计;二是聚焦重点人员开展审计,组织开展了关联交易专项、绩效延期支付专项以及绩效专项审计;三是聚焦内控制度开展审计。组织开展了柜面业务、反洗钱业务、征信业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项审计。全年共完成15个审计项目,同时对2023年1至9月新形成不良贷款、以及2023年度不良贷款处置的贷款进行责任认定,完成责任认定558户1277笔18635.11万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被查网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严肃内部问责,增强惩戒震慑效果。

  8.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按照银保监会“三办法一指引”要求,严把贷款投向关,严把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和偿债能力审核关;加强贷后检查监督,密切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断提高优质资产抵、质押贷款比例,合理控制信用贷款、保证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风险系数;合理控制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防范信用风险。2023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3.34%,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为8.03%,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8.64%,拨备覆盖率为199.32%,贷款拨备率为6.67%。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以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同时本行对非信贷资产按季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将各项风险资产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8.6流动性风险状况

  本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合理控制存贷比例、流动性比例、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等指标值,确保足够的流动性;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日常头寸,调剂内部资金;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到位,不发生流动性风险。2023年末,本行存贷比例为93.08%,流动性比例为47.28%,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为1.11%。

  8.7市场风险状况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报告年度,本行尚没有开展外汇业务、黄金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存贷款和债券利率风险。本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政策,实行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制定了市场化利率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8.8操作风险状况

  本行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成本,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逐步加大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和比重。

  8.9同业竞争风险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银行同业面临的竞争将愈演愈烈。在面对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挑战,本行建立了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积极调整市场营销策略,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定位,通过创新服务手段和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积极运用本行的各大优势,逐步稳定存量优质客户,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抢夺市场份额。

  九、资本补充情况

  为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优化股权结构,满足业务发展规划对资本的需求,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利润留存等内源性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本能力,从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

  9.1资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本期变动

1.核心一级资本

66370.43

61009.84

5360.59

其中:实收资本

22068.62

21219.83

848.79

资本公积

2270.00

2270

0

盈余公积

6835.66

6242.46

593.2

一般风险准备

13264.91

12102.76

1162.15

未分配利润

20966.23

18450.2

2516.03

少数股东资本

0.00

0

0

其他

965.01

724.59

240.42

2.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282.68

310.16

-27.48

3.其他一级资本

0

0

0

4.其他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0

0

0

5.二级资本

6122.47

5643.61

478.86

6.二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0

0

0

总资本净额

72210.22

66343.29

5866.9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66087.75

60699.68

5388.07

一级资本净额

66087.75

60699.68

5388.07

  十、薪酬及激励机制

  10.1薪酬管理架构与决策程序

  本行为规范高级管理成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本行章程及其他规定,在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独立董事、专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本行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3人,成员为王习恒、张欣泉、姚洪,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部。

  10.2薪酬与业绩的衡量

  2023年度薪酬总额是省联社根据《全省农商银行2023年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办法》和《全省农商银行2023年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确定,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内容包括: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质量效益占比、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转型四个类别,建立薪酬综合考评机制,即主要业务经营考评结果与职工工资总额增减联动挂钩,把业绩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薪酬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根据个人业绩发绩效薪酬,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业务发展。2023年本公司职工工资总额3832.71万元,较上年增加562.75万元。从薪酬结构来看,基本薪酬1123.36万元,占薪酬总额的29.31%,绩效薪酬2074.69万元,占薪酬总额的54.13%,其他薪酬634.66万元,占薪酬总额的16.56%。从受益人来看,发放在职员工薪酬3074.36万元,高管人员薪酬444.83万元,内退人员工资薪金8.67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91.58万元,,转非人员薪酬203.43万元,其他人员薪酬9.84万元。

  10.3薪酬延期支付及约束机制

  本公司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延期支付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对单位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50%实行延期支付,支行行长、副行长、客户经理、资金业务事业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风险合规部等风险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实行40%延期支付管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时间为三年,在延期支付时段中遵循等分原则。自绩效薪酬扣划的次年开始,分三年各按1/3的比例兑付。对经审计存在薪酬追索扣回情形的,扣减后剩余部分按此规定予以兑付。无非现金薪酬支付情况。

2023年度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及薪酬扣回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人员职务

期初数

本年增加延期薪酬

本年兑付延期薪酬

其中:追索扣回薪酬

期末数

高级管理人员

298.73

94.74

113.50

5.01

274.96

其他员工

237.63

129.75

122.11

1.27

244.00

  10.4年度薪酬方案

  为发挥薪酬管理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行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由江西省联社统一制订,职工工资总额与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挂钩,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内容包括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转型四个类别,实行千分制,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400分、质量效益230分、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200分、发展转型170分。根据主要业务经营质效考评情况确认薪酬总额、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按照方案既定任务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本行在确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制定了《芦溪农商银行2023年员工绩效薪酬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工资总额扣除基本薪酬、奖励薪酬等因素,核定全行可用于分配的绩效薪酬总额,确定考核指标,根据任务总额计算指标单价,对员工按岗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发绩效薪酬,在绩效考核方案中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设置合规经营类、风险管理类、发展转型类、反洗钱类、社会责任类、党建类等指标为增减项。2023年绩效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后上报,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均完成考核目标。

  10.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省联社结合《全省农商银行2023年主要经营质效考评办法》和《全省农商银行2023年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确定。本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薪酬按照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规定计发。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最终薪酬仍在确认过程中,本公司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已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人员职务

已支付薪酬(万元)

外部董事

4.8

外部监事

0

高级管理人员

399.34

10.6  不存在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情况

  11.1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

  本行始终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提升服务水平,培养客户对金融机构的忠诚度。为更好地履行该项职责,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投诉处理流程,规定处理时限,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强化员工责任意识,制定并完善了《芦溪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芦溪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对辖内各网点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建立了公正、客观的评价准则。明确了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对网点服务、教育宣传和客户投诉处理方面的考核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充分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2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情况

  2023年度,通过制定金融消保工作计划,细化履职管理、开展宣传教育、严格信息披露、规范产品销售、加强信息保护、抓好投诉处理等八个重点工作,完善消保体制机制,夯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消保制度执行力。一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本行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守住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方式多样化,如:拍摄抖音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推送金融知识小课堂等创新宣传手段,多平台多元化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同时,突出党建引领,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金融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二是积极应对投诉,高效处理。今年以来,我行共发生投诉事件11起,涉及咨询信用卡逾期利息费用、ATM卡钞、云闪付无法查询信用卡还款信息、贷款逾期要求协商利息分期、社保卡开户事宜、贷款逾期接到催收电话沟通不畅、征信等业务;针对以上金融消费者投诉事件,我行投诉管理部门迅速反应,积极应对,核实情况主动与客户积极沟通,目前投诉事件均已及时处理,妥善解决,投诉办结率100%、消费者对我行解决争议满意度100%。同时,按季按质报送了投诉处理相关材料。三是认真做好消保自评工作。每年年初按照监管部门及省联社要求,做好辖内消保自评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形成消保工作报告,及时报送自评材料。同时做好消保审计工作。

  十二、重要事项

  12.1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12.3 报告期内,抵债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12.4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2.5 报告期内,本行接受萍乡银保监分局处罚1次,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等,接受了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会计政策变更

  1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财务报告

  14.1  财务报告(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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