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 不动产登记新规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多头负债,各自为政”的尴尬局面,有效防范了因多头登记可能导致的登记效力冲突,真正落实了“房产合一”的法律原则。但在实际运作中,不动产登记新规程由于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导致业务办结时限过长,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房产、土地抵押贷款的发放进度。
流程变化明显
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前后业务流程上有很大变化。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前,房产抵押登记是在房产交易所办理,客户一次办结,银行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后统一领取他项权证,整个流程下来,一般两天就能办结,银行就能放款。
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就要进行两个步骤才能办结:第一步,客户与银行客户经理同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房产抵押告知书,这个步骤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步,客户与银行客户经理再同时前往不动产登记局办理相关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收到申请材料到完成登记时限为3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客户领取不动产他项权证需要等待近30个工作日,银行才能放款。
存在问题
影响客户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有的客户急需抵押登记以便将贷款及时用于正常生产经营,而登记一时无法完成,对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增加了客户资金成本。对于转贷特别是需用过桥资金还贷的客户来讲,抵押登记耗时过长,客户很难承受相应的资金成本。之前的2—3天的贷款期限如今变为20—30天,高额利息承受时间延长到之前的10倍。以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民间融资利率3分计算,过桥资金成本由之前的2—3万元变为30万元以上,客户难堪重负。
导致银行放款速度下降。以南丰农合行为例,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前,只要客户资料齐全,贷款审批只需2—3个工作日就可放款。近期因为客户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过长,目前累计已有2000多万元获得审批的贷款不能及时发放。
加大了银行人力、物力成本压力。每次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银行客户经理都需带好网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且需要银行客户经理在不动产登记局面签相关资料,若是碰到当天业务量大不一定能够办理,还要等到第二天面签相关资料,造成了银行人力、物力的浪费。
对策
提高“窗口”服务效能,缩短办理时限。通过调整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环节,打造出依法合规、科学高效的登记工作流程,更好、更快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
为银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简化手续、随到随办,从快办理、缩短办结时限,更好地为南丰的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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