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中介许可证》机构住所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关于《保险中介许可证》机构住所变更的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3号)的相关规定,就我行《保险中介许可证》的机构住所变更情况披露如下: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批复同意,我行《保险中介许可证》的机构住所由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山大道27号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宁路9号。
以上事项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完成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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