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监会有关文件的精神,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整。
2.会议地点: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上高县城敖山大道27号)。
3.会议内容:
(1)审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4)审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上高农商银行2018-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
(9)审议《上高农商银行2018-2020年“三农”业务发展规划》;
(10)审议《关于聘任二〇一八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需由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其他事项;
(12)听取宜春银监分局上高监管办对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管评价及意见;
(13)听取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4.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自然人发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股东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发起人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起止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8日(公告日起十天时间)。
(3)登记地点: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5.联系方式:
地 址:上高县城敖山大道27号
邮政编码:336400
电 话:0795-2507270
传 真:0795-2507171
联 系 人: 舒情、罗霄
6.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宜春日报》刊登的同时并张贴于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公告栏,充分告知广大股东。
(2)会议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 该代表人住址:
电 话: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单位) ,持有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额为 万股,现授权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 个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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