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重要提示
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高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 Xi Shangg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英文简称:Shangg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1.2法定代表人:刘啸
1.3注册及办公地址:上高县锦宁路9号。邮政编码:336400。
1.4其他有关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25562U,金融许可证号:B0293H236090001。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3年,上高农商银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关于金融经济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深入践行省联社、宜春辖区党组发展要求,大力践行“八行战略”,奋力提升“五大能力”,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引领,推动上高农商银行各项业务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12月末,我行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6.35亿元,较年初净增10.5亿元,增幅8.35%;完成省联社全年8.94亿元任务的117.44%;较同期减少0.49亿元,同比下降1.23%。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3年 |
营业利润 |
9383.68 |
利润总额 |
9014.56 |
净利润 |
6805.84 |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营业收入 |
67793.12 |
70500.75 |
年末总资产 |
1450135.99 |
1587046.84 |
年末存款余额 |
1258451.95 |
1363524.25 |
年末贷款余额 |
1024787.58 |
1111643.51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100707.14 |
105095.59 |
每股净资产 |
2.36 |
2.43 |
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6 |
净资产收益率 |
6.4% |
6.61%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04381.59 |
2.一级资本净额 |
104381.59 |
3.资本净额 |
114192.45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794679.69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793051.43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1628.26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0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79225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873904.69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94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94 |
10.资本充足率(%) |
13.07 |
2.4利润实现情况
全行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9014.56万元,同比增加579.09万元,增幅6.86%;缴纳当期所得税2208.72万元;实现净利润6805.84万元,同比增加367.37万元,增幅5.71%。
2.5利润分配情况
2023年实现净利润6805.84万元,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13624.14万元,参与2023年度利润分配后,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0429.98万元。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0.58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72.13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00万,提取股金红利4549.03万元,当年未分配利润留存14328.24万元结转下年(以金融监管局批复为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刘啸 |
男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 |
李荫华 |
男 |
董事、党委委员 |
3 |
廖春晖 |
女 |
董事、党委委员 |
4 |
毛炳生 |
男 |
独立董事 |
5 |
刘新华 |
男 |
独立董事 |
6 |
吴江川 |
男 |
独立董事 |
7 |
兰海华 |
男 |
董事 |
8 |
魏玉君 |
男 |
董事 |
9 |
郭露 |
女 |
董事 |
10 |
甘勇 |
男 |
董事会秘书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姓别 |
任职 |
1 |
涂英杰 |
女 |
监事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 |
郭茶花 |
女 |
职工监事 |
3 |
李茜 |
女 |
职工监事 |
4 |
廖秋明 |
男 |
外部监事 |
5 |
鲁博 |
男 |
外部监事 |
6 |
王柳蓉 |
女 |
股权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 年限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李荫华 |
男 |
党委委员、行长 |
29 |
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风险合规部、和资金市场部工作 |
2 |
廖春晖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28 |
负责基建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保卫部、运营管理部、清收事业部工作 |
3 |
甘云剑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11 |
分管普惠金融事业部、业务拓展部和网络金融部、评审中心工作 |
4 |
甘勇 |
男 |
董事会秘书 |
30 |
对外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对内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工作 |
5 |
付锦文 |
男 |
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
26 |
负责本行的稽核审计具体工作 |
6 |
付佳 |
女 |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
21 |
负责本行的风险合规具体工作 |
7 |
李媛 |
女 |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
22 |
负责本行的财务管理具体工作 |
3.4员工情况
2023年末,全行在职在岗员工262人。按受教育程度分:研究生4人,本科200人,专科49人,中专及以下9人。
四、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章程第六章对董事会进行相关规定。一是明确了成员构成,本行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1/3,职工董事3名,职工董事一般应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董事会成员人数较少时,职工董事至少1人。二是明确了董事会职能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二十四项职能。三是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四是制定授权管理制度,本行董事会对行长、行长对副行长、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包括直接授权和转授权。直接授权系指本行董事会对本行行长授权。转授权系指本行行长在本行董事会授权权限内对副行长、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
4.1.3监事会
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股权监事1名。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罢免,外部监事和股权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罢免。本行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由监事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监事长由专职人员担任。本行监事、监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行财务以及本行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1.4高级管理层
章程第八章对高级管理层做出了相关规定。一是明确了成员构成。2023年度本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二是明确了职责分工。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等八项职责。三是明确了授权方式和范围。本行行长、支行行长、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受权人代表人,代表本行、支行和业务职能部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四是明确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在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做出经营决策,致使本行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止到2023年12月底,共有支行22个,其中,县城网点6个,乡镇网点16个,本年度未新设机构,无扩张计划。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含代理人)61人,所持股份投票权25343.53万股,占本行全部有效表决股份的71.44%,符合《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及股金红利分配方案》《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关于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经营计划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议案》《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听取了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由江西强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强、金富登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9月1日,召开了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实到股东(含代理人)61人,所持股份投票权25343.53万股,占本行全部有效表决股份的71.44%,符合《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由江西强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强、金富登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江西上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3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第一次:2023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闵唐剑同志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甘勇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调整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媛、付锦文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高管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文璐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新界埠支行行长(副股级)的议案》《关于聘任谢丽姣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上甘山支行行长(副股级)的议案》《关于聘任闵唐剑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塔下支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张茜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敖阳支行行长的议案》第二次: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稽核审计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股东评估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方名录》《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监管处罚情况通报》《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主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评估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案防工作评估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于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呆账贷款核销计划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关于上高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高农商行2022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调整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夏武龙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敖山支行行长(主管职级)的议案》,审议2022年度董事履职报告,组织董事进行自评和互评,形成评价结论。第三次: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稽核审计报告》《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上高农商银行内部审计章程》《关于和平支行地址变更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方案》。第四次: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啸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李荫华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廖春晖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毛炳生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新华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吴江川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魏玉君先生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兰海华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郭露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廖春晖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稽核审计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三农服务工作报告》第五次: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啸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荫华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廖春晖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甘勇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上高农商银行财务、审计及合规负责人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对新任董事长授权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书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届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授权书的议案》。第六次: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甘云剑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第七次: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稽核审计报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上高农商银行镜山支行搬迁的议案》《上高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上高农商银行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第一次: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二年度公司治理评估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0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0二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0二二年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0二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0二二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对董事、监事、高管二0二二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第二次: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一季度稽核审计报告》《上高农商银行2023年度风险管理策略》等议案;第三次: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稽核审计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三农服务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关于上高农商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第四次:2023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高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提名的议案》《关于调整监事会办公室成员的议案》等。第五次: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三季度工作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三季度合规风险报告》《上高农商银行二〇二三年三季度稽核审计报告》等议案。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3年末 |
股本 |
42683.88 |
640.26 |
43324.14 |
资本公积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17548.65 |
752.71 |
18301.36 |
一般风险准备 |
21501.55 |
1055.21 |
22556.76 |
未分配利润 |
17889.21 |
988.05 |
18877.26 |
股东权益合计 |
100707.14 |
4388.45 |
105095.59 |
5.2股本结构情况表
单位: 户 万股
股东类型 |
2023年末股东数 |
203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10 |
19394.77 |
44.77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442 |
17667.1 |
40.78 |
职工自然人股 |
231 |
6262.27 |
14.45 |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上高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
4332.41 |
10.0000 |
萍乡雅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332.41 |
10.0000 |
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 |
2618.79 |
6.0446 |
江西金农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66.21 |
5.0000 |
江西汉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50.6 |
4.9640 |
中禾元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44.14 |
3.3333 |
江西冠利陶瓷有限公司 |
932.28 |
2.1519 |
魏玉君 |
866.48 |
2.0000 |
罗红彪 |
839.9 |
1.9386 |
王柳蓉 |
818.93 |
1.8902 |
合 计 |
20502.16 |
47.3226 |
5.4主要股东及股权出质情况
持有我行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4户,分别为:萍乡雅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高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上高瑞州陶瓷有限公司、江西金农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派驻或任职董、监事及关联人)股东有14户,分别为:刘啸(职工董事)、李荫华(职工董事)、廖春晖(职工董事)、毛炳生(独立董事)、刘新华(独立董事)、吴江川(独立董事)、魏玉君(非职工董事)、涂英杰(职工监事)、郭茶花(职工监事)、李茜(职工监事)、王柳蓉(股权监事)、鲁博(外部监事)、廖秋明(外部监事)、张莉(独立董事关联人)。至2023年底,处于质押状态的股金共有22户,较年初减少3户,占所有股东数的3.22%,出质股本数合计为7010.80万股(含贷款已结清未解冻股权),占股本总数的16.18%,出质金额在含出质股金孳息后较年初减少219.37万股,出质比例较年初下降0.76个百分点。
5.5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六、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6.1支持三农发展基本情况
各项贷款余额111.16亿元,较年初增加8.69亿元,增幅8.48%,完成省联社7.84亿元全年任务的110.79%,较同期增加9263.51万元。涉农贷款余额57.21亿元,较年初增加227.17万元,普惠涉农贷款余额33.86亿元,较年初增加228.31万元,实现全年涉农贷款持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3.37亿元,较年初增加5.28亿元,增速13.86%,高于各项贷款增幅5.38百分点。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3.8亿元,较年初增加2.24亿元,较年初增速10.4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93个百分点,贷款户数3281户,高于年初83户,实现了“两增两控”的目标。内不良贷款余额2.73亿元,较年初减少1522.26万元,不良率为2.46%,较年初下降0.36个百分点。累计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本息866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22.14万元,不良化解力度加大,其中本金6977.07万元,利息1689.55万元。实现各项收入7.06亿元,同比上升0.27亿元,税备前利润3.1亿元,净利润7406万元,成本收入比28.29%,同比下降1.74个百分点。
6.2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做法
(一)持续坚守定位,写好普惠文章。一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农业产业、农业市场、基本农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围绕农业生产资料供求链条、农产品生产流通链条等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截至12月底,发放涉农贷款贷款17610户,贷款余额57.21亿元。二是支持农村经营主体。积极对接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及村委,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扶持力度,截至12月底,发放财农信贷通贷款102户,余额7671.59万元;致富带头人贷款168户,余额7863.87万元。三是普惠金融站覆盖面逐渐城乡结合。建设了集宣传、营销、服务、文化、党建五大中心为一体的“农商驿站”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普惠金融站效能。与全县40家菜鸟驿站开展合作,利用菜鸟驿站的人流量去获客。
(二)坚持转型发展,写好创新文章。一是建立了三级数据库。依托“三资”平台、大数据系统以及现场收集建立了“总行-支行-客户经理”三级客户数据库,建档信息27万条、9万户。开发了手机端客户管理模块,实现了数据整合、补充、优化、管理、维护,为总行、网点、客户经理进行客户管理提供了平台。二是创新开发了“上好贷”。与天星科技合作,整合行内客户数据、征信数据、互联网数据及“三资”平台数据打造“上好贷”,让客户扫码五分钟内出额度,实现了对客户的精准识别,上线以来累计进件5162户,审批通过2688户,授信1413户,金额1.37亿元,用信1099户,金额0.96亿元。三是开展了线上获客活动。通过抖音直播、定期发视频等方式建立粉丝团,提高关注度,截至12月末,上高本地询单客户526户,成功转化客户54户,授信金额3485万元。组织客户经理开展集中电话营销活动,教导营销话术,培训营销技巧,活动期间,电话营销客户3.8万户,其中有1643户扫码进件,添加微信1666户,成功进件615户。
(三)供需双向发力,写好支小文章。一是以新金融之力支持粮食产业链稳健发展。通过金融支持“春耕备耕”“夏粮收购”“粮食烘干”等行动,结合仓单质押、小额农贷、惠企贷、两通贷款等优势信贷产品,优化审贷流程,切实有效助力了粮食产业链的稳健发展,已向12户粮食产业链的民营企业发放贷款2.13亿元,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二是通过四定五进对接金融需求。制定了《上高农商银行城区支小支微“四定五进”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规定工作等,截至12月末,收集建档居民6454户、54户企业、1752家商户、440名单位职工、160家商会建档,共新增授信2384户,新增用信1686户。三是以新型产品满足居民金融需求。做好“农民市民化”客户的服务接续,有效提升信贷服务水平,截至12月末,发放社区贷2880户,金额3.21亿元,发放新市民贷527户,金额2.47亿元。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3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3.07 |
≥10.5. |
流动性比例 |
53.82 |
≥25 |
不良贷款率 |
2.83 |
≤5 |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
624.53 |
≥100 |
成本收入比率 |
29.26 |
≤35 |
拨备覆盖率 |
295.56 |
≥150 |
7.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3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制造业 |
193143.87 |
17.37 |
批发零售业 |
150725.79 |
13.56 |
建筑业 |
130219.4 |
11.71 |
农、林、牧、渔业 |
84480.82 |
7.6 |
交通运输业 |
35756.62 |
3.22 |
合计 |
594326.5 |
53.46 |
7.3涉农贷款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3年 |
各项贷款余额 |
1111643.51 |
其中:涉农贷款余额 |
572087.25 |
各项贷款增量 |
86855.93 |
其中:涉农贷款增量 |
227.17 |
各项贷款增幅 |
8.48 |
涉农贷款增幅 |
0.04 |
7.4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 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3年贷款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1 |
上高县瑞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9599 |
0.86 |
2 |
江西新威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00 |
0.81 |
3 |
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 |
7000 |
0.63 |
4 |
上高华美实验学校 |
6800 |
0.61 |
5 |
上高县顺民天然气有限公司 |
5620 |
0.51 |
6 |
匹克(江西)实业有限公司 |
5000 |
0.45 |
7 |
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0.44 |
8 |
上高日升隆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0.44 |
9 |
江西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800 |
0.43 |
10 |
江西金利源陶瓷有限公司 |
4350 |
0.39 |
7.5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 万元
贷款五级分类 |
2023年末余额(万元) |
占比(%) |
正常 |
1053129.83 |
94.74 |
关注 |
27014.52 |
2.43 |
次级 |
8917.75 |
0.8 |
可疑 |
22227.85 |
2 |
损失 |
353.56 |
0.03 |
7.6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其他转入及冲销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83784 |
19044.59 |
6733.75 |
18542.02 |
91020.32 |
7.7年末对外投资情况(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债券投资 |
304859.95 |
其他债券投资 |
0 |
合计 |
304859.95 |
7.8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3年,持续锁定逾期90天以上贷款总额,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催收,逐步降低逾贷比。通过上下联动清收、依法强制清收、内外合力清收相结合,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力度。2023年末,表内不良贷款余额2.73亿元,较年初减少1522.26万元,不良率为2.46%,较年初下降0.36个百分点,实现了“双降”;累计清收表外不良贷款本息8666.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22.14万元,增幅51%,不良化解力度加大。
7.9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3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0万元,较年初无变化。
八、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本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牢牢筑实风险防线。遵循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基本原则,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突出风险防控重点,大力消除风险隐患。坚持把依法合规贯穿于经营管理全过程,向合规要质量、向合规要效益,确保全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8.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制定了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7名高管人员中,2名具备经济师职称,2名具备助会师职称,2名具备助经师职称,都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此外,本行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分析和监测,风险管理能力较强。
8.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管理策略文件,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的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等。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营业网点为第一道防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部为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稽核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8.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风险合规部,独立进行风险管理,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统一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并制定应急预案,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8.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2023年,我行紧密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省联社及总行的工作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布署,以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稳步开展稽核审计工作。
一是强化内控管理,大力开展审计检查。为有效防范风险,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审计方案。一是结合员工变动情况,对2名离职员工进行了离职审计。二是根据年初及省联社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多个审计项目检查:2023年新增不良贷款检查及责任认定、2023年小额信贷风险专项审计,2023年不良贷款清收手续费核查等。三是对100万元不良贷款进行审计检查及责任认定、对拟核销的贷款逐户逐笔审计,把准贷款核销关,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出具审计报告。四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赣中区域审计中心对我行2022年度新增不良贷款专项审计,赣西审计中心对我行开展的二季度不良资产处置审计、案件防控工作管理专项审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销号清单处理。五是在省联社规定的项目审计外,为促进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信贷档案管理责任,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我行对信贷档案检查全网点覆盖,以抽查信贷文本方式进行检查。
二是加大审计追责问责处罚力度。结合内、外部检查及银保监监管意见,对发现问题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结合行业内外审计对我行检查建议,作出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其中警告处分9人,通报批评2人,经济处罚57人次合计金额6.4万元,责令书面检查45人次。
8.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在网点配置信贷人员,负责信贷前台受理和贷后管理,将贷款风险管理关口前移至业务第一线;后台审核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各营业网点上报的各类贷款资料进行及时、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批和上报;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贷后管理,对各营业网点贷款到期收回率进行监测与考核;对每一笔新增不良贷款,进行约见谈话和定责,下达限期收回通知书,对出现违规不良贷款责任人实行“零容忍”;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设立清收事业部专职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点监控与管理。
加强统一授信管理。一是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担保、贷款承诺等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二是将同业业务纳入大额风险暴露范畴;三是加强同业客户大额风险暴露日常监测。严控企业集群及重点企业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授信政策,密切关注房地产行业风险。建立贷后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收集、分析贷后风险预警信息;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及专项检查,提早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并持续跟踪落实风险整改措施;防范外部风险传染,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加大不良资产管理力度,严防经济下行、行业风险对资产质量的影响,预防控制新增不良;增加计提拨备,提高拨备覆盖水平,全面、充足抵补风险;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采取现金清收、诉讼追偿、重组盘活、呆账核销等多种措施,将不良贷款严格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始终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机制好、客户广、网点多、政策优”的“四大”优势,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业务品种不断创新,重点满足“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
(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到2023年12月末,本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8.41%,优于监管指标1.59个百分点;授信集中度为54.27%。
8.6流动性风险状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3年末,流动性比例为53.82%,优于监管指标28.82个百分点。本行将继续推动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改变信贷的单一投向,扩大服务群体,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2)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9.24%,流动性缺口率为54.16%,人民币超额备付率0.72%,均符合监管要求。
(3)2023年末存贷比例为81.53%。
8.7市场风险状况
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为28.59%,净利息收入变动为-2.43%,符合监管要求。本行没有外汇业务,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零。
8.8操作风险状况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控案件风险,根据江西银保监局最新监管和省联社《2023年案件风险排查项目计划表》的要求,我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通过聚焦易引发案件风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摸清全行案件风险底数,防范化解潜在的案件风险隐患,增强案件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本行合规经营意识和案件风险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每季对本行员工进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通过现场检查,边查边改,后续跟综整改等办法,员工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
8.9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上高辖内包括本行在内共有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银行同业竞争激烈。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本行找准市场定位,结合本行的长期发展战略,以特色立行为目标,在客户、行业、品种、服务等方面形成差异化,深化服务地方、服务三农的内涵,以客户为中心,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流程改造以及服务渠道整合等方式,寻求市场突破口,开拓生存空间。通过狠抓文明规范服务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网点转型三大工程,以优质文明的规范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以优良的信贷资产质量奠定扎实的发展基础,以网点转型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通过服务优势、业务优势、人员优势、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同时提高全行员工的素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整和优化人员配置,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效能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上高农商银行未来的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通过优化费用管理,降低信贷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等举措提高资本管理。同时,通过加快网点转型、业务转型,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风险权重,实现经营战略的转型。本行计划在2024年度从股权分红中适度增加配股分红比例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
十、薪酬情况
2023年,全行薪酬总额4490万元,接近同业中等水平,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在考核方法上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对营业网点负责人实行网点各项业务综合考评,内设部门人员与全行平均绩效、个人营销业绩挂钩,基本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和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激励干部员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业务拓展力度。
十一、受理金融消费投诉情况
2023年本行共计受理金融消费投诉45件,投诉办结率100%。业务类型主要涉及贷款、信用卡、账户异常、账户分类分级限额、非本人短信、柜面业务、非柜面业务、贵金属业务等。受理银行卡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4.44%;贷款投诉27件,占投诉总量的60%;支付结算投诉3件,占投诉总量的6.68%;信用卡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4.44%,贵金属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2.22%;其他类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22.22%。
十二、重要事项
(一)2023年9月,经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上高农商银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成立第四届董事会,由职工董事刘啸、李荫华、廖春晖,独立董事毛炳生、刘新华、吴江川,非职工董事魏玉君、兰海华、郭露组成。
(二)2023年9月,经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上高农商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成立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监事涂英杰、郭茶花、李茜,股权监事王柳蓉、外部监事廖秋明、鲁博组成。
(三)2023年9月,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选举刘啸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李荫华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行长,聘任廖春晖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副行长。
(四)2023年9月,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聘任甘云剑同志为上高农商银行副行长。
(五)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七)报告期内,抵债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八)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九)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末,本行没有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陈联英、付荣辉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赣惠普内审字[2024]第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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