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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农信贷通

  ◆产品介绍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是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农工部、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生产经营资金的融资模式。

  ◆业务特点

  实行“政府+银行”的合作管理方式。

  ◆使用对象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主要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

  (一)通用条件

  1、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优先支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优先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开拓国际市场的农业“走出去”项目。

  2、农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3、生产经营稳定,且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4、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担保余额。

  5、保证人需具备担保能力;

  6、在我行开立了结算账户;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

  1、农民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行2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0户;

  (2)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

  (3)经营管理应达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的要求。

  2、经农民合作社同意,其社员可以使用农民合作社授信额度,社员应具备的条件:

  (1)只能在一家农民合作社的授信额度项下申请贷款;

  (2)经所在农民合作社同意;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3、家庭农场应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农业部门备案;

  (2)须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3)借款主体应为家庭成员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4、种养大户应具备的条件:

  (1)须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2)借款主体应为家庭成员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3)符合我市农口部门对种养大户的认定标准。

  ◆使用范围

  贷款仅用于农户日常生产经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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