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信贷通
◆产品介绍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是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农工部、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与农村信用社合作,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生产经营资金的融资模式。
◆业务特点
实行“政府+银行”的合作管理方式。
◆使用对象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主要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请条件
(一)通用条件
1、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优先支持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优先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先支持开拓国际市场的农业“走出去”项目。
2、农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3、生产经营稳定,且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4、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担保余额。
5、保证人需具备担保能力;
6、在我行开立了结算账户;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条件
1、农民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行2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0户;
(2)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
(3)经营管理应达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的要求。
2、经农民合作社同意,其社员可以使用农民合作社授信额度,社员应具备的条件:
(1)只能在一家农民合作社的授信额度项下申请贷款;
(2)经所在农民合作社同意;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3、家庭农场应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农业部门备案;
(2)须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3)借款主体应为家庭成员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4、种养大户应具备的条件:
(1)须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2)借款主体应为家庭成员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3)符合我市农口部门对种养大户的认定标准。
◆使用范围
贷款仅用于农户日常生产经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