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贷款
业务介绍
是指汇款人为个人和收款人为个人或企业的情况下,汇款人将现金或储蓄存款汇往同城他行或异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一种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
1、汇款人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可以使用现金或活期结算账户到我省任一信用社机构网点办理。
2、支取现金的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写的“现金”字样。
3、依托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农信银清算系统、江西省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汇兑业务可办理全国跨行业务,款项可实现实时到账。
办理流程
1、汇款人签发汇兑凭证;
2、汇出行审查汇兑凭证,无误后及时向汇入行办理汇款;
3、汇出行将回单联盖章后退给客户。
温馨提示
1、请汇款人准确记载收付款人名称、账号、汇入行名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正确将有助于您的款项及时、准确的到达收款人账户;
2、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款人在填写个人汇款凭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证件号码,以便银行在收到汇款退回后能及时通知汇款人。
4、汇兑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行领取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