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共同体贷款
(一)相关定义
指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永丰县辖内信用共同体中组建成立了联保体的成员发放,并由联保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授信)。信用共同体贷款按客户对象分为农户信用共同体贷款、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企业信用共同体贷款。信用共同体主要以行业(或产业)分类组成,联保体一般由5户以上的产业经营户组成,每个产业经营户只能加入一个信用共同体。
(二)产品特点
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信用共同体贷款实行“余额控制、循环使用、随用随贷、到期清偿”的管理模式。信用社根据共同体信用等级和客户经理核实的净资产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单个成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70%,全体成员的总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成员全部净资产的70%。
(三)贷款对象、基本准入条件
我行辖内农户、商户、企业等产业经营户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组成承担连带责任的联保体,并自愿参与信用共同体。信用共同体成员按照授信总额的一定比例存入联保保证金作为信用共同体成员反担保基金。
(四)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联保体成员生产经营周转所需流动资金的不足部分。
(五)操作流程
申请与受理→尽职调查→后台评审→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